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 2020年12月4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常见法律问题
我去年每月都在同一公司发工资,全年收入不到6万元,今年公司怎么帮我预扣个税?
今年起公司按全年6万元费用标准直接计算扣除,您累计收入未超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超6万元当月及后续月份才开始扣税。扣缴义务人需全员全额申报并在备注栏标注“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本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是拿劳务报酬的自由职业者,去年全年收入没超6万元,预扣预缴也能简化吗?
可以,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缴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工资薪金所得规定执行。即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起按全年6万元计算,收入未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超额当月及后续月份再扣税。扣缴申报时同需备注相关字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
公司财务在个税申报系统里具体怎么操作才合规?
财务需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全员全额申报,并在备注栏准确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系统将自动按6万元全年费用标准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未超6万元月份应纳税额为0,超额月份按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第一条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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