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使的权限委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并联审核事项,涉及迁移、砍伐树木许可、临时使用绿地许可、公共绿地内部布局调整许可等。同时废止2012年发布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委托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核事项的公告》。
关键词: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绿化市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下列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使的权限委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除外);
2.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3.对调整公共绿地内部布局、服务设施设置的许可;
4.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
二、并联审核事项
1.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
2.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
3.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
4.建设工程配套绿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
2012年12月11日发布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委托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核事项的公告》(沪绿容〔2012〕38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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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哪些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使的权限委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行政许可事项和并联审核事项
废止了哪个公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委托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核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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