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企业设立法律风险与控制 9
第一节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12
一、 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 12
二、 企业组织形式的优劣分析 15
【实务指南】 16
【案例参考】 18
【法条参考】 19
第二节 公司设立条件 20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0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22
【实务指南】 23
【案例参考】 26
【法条参考】 28
第三节 公司设立程序 32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32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35
【实务指南】 36
【文书参考】 38
【案例参考】 44
【法条参考】 45
第四节 特殊公司的设立 52
一、特殊公司的设立条件 52
二、特殊公司的设立流程 53
【实务指南】 67
【案例参考】 68
【法条参考】 69
第五节 股东责任和风险防控 70
一、股东的权利 70
二、股东的义务 73
三、股东的有限责任 74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75
五、大股东的控股权 76
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77
【实务指南】 79
【案例参考】 81
【法条参考】 84
第六节 隐名股东 88
一、隐名股东具有股东资格的实质性要件 88
二、显明股东的法律地位 89
【实务指南】 91
【文书参考】 94
【案例参考】 97
【法条参考】 99
第七节 出资形式及要求 102
一、注册资本数额与缴纳时间要求 102
二、出资方式、出资作价以及非货币出资的转让手续 106
三、虚假出资 107
四、抽逃出资 110
【实务指南】 112
【案例参考】 114
【法条参考】 116
第八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法律风险防范 126
一、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26
二、章程的基本内容 127
三、《公司法》中允许公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的事项 128
【实务指南】 129
【案例参考】 132
【法条参考】 133
第九节 设立公司的费用及承担 136
一、设立公司的具体费用 136
二、费用承担问题。 137
【实务指南】 138
【案例参考】 138
【法条参考】 140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141
第一节 股东会制度 144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144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146
三、股东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147
【实务指南】 148
【案例参考】 149
【法条参考】 151
第二节 强化董事会的职能 155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155
二、董事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157
三、强化董事会职能 157
【实务指南】 159
【案例参考】 160
【法条参考】 161
第三节 监事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64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164
二、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166
【实务指南】 167
【案例参考】 168
【法条参考】 170
第四节 经理层及其激励约束机制 172
一、公司总经理 172
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73
三、经理层激励 174
四、经理层的约束机制 177
【实务指南】 178
【文书参考】 179
【案例参考】 183
【法条参考】 189
第五节 公司治理中的诚信保障机制 190
一、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义务 191
二、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 194
三、忠诚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差异 195
【实务指南】 195
【案例参考】 196
【法条参考】 198
第六节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与风险 200
一、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要求 200
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201
三、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 203
【实务指南】 204
【案例参考】 206
【法条参考】 207
第七节 关联企业治理 209
一、关联企业、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定义 209
二、不合法的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 210
三、不合法关联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211
四、我国法律对关联企业治理的要求 212
【实务指南】 212
【案例参考】 213
【法条参考】 214
第八节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 218
一、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以及职能部门的建立 218
二、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 219
【实务指南】 220
【法条参考】 221
第三章 公司融资途径及法律风险控制 229
第一节 股权融资的途径及风险防控 230
一、引入私募基金 230
【实务指南】 234
【案例参考】 235
二、引进风险投资 235
【实务指南】 238
三、 引进战略投资 241
【实务指南】 243
四、 引进外资 244
【案例参考】 247
【法条参考】 248
五、上市融资 252
【实务指南】 256
第二节 债权融资的途径及风险防控 259
一、银行贷款 259
【实务指南】 261
【案例参考】 261
【法条参考】 262
二、 民间借贷 265
【实务指南】 266
【文书参考】 268
【案例参考】 269
三、 境外借款 272
【实务指南】 274
【案例参考】 275
【案例参考】 275
四、其他债权融资方式简介 276
第四章 公司投资法律风险控制 278
第一节 项目投资 279
一、 项目投资决策 279
二、 项目投资核准 280
三、 项目投资备案 281
四、 项目投资审批后续事项 282
【实务指南】 282
第二节 股权投资 284
一、并购 284
二、股权并购模式 285
三、股权并购的基本流程 286
四、股权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288
五、公司并购谈判和并购协议 292
【实务指南】 293
【文书参考】 295
【案例参考】 306
第三节 资产收购 307
一、资产收购与股权并购的差异比较 307
二、资产收购中的注意要点 308
【实务指南】 310
【文书参考】 310
【案例参考】 314
第四节 境外投资 317
一、境外投资目的或动因 317
二、境外投资流程 318
【实务指南】 322
第五章 公司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 324
第一节 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325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概念 325
二、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 326
三、合同印章管理 327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建立与使用 328
四、合同档案制度 330
【实务指南】 330
【法规参考】 332
第二节 签约前的风险控制 333
一、签约前的资信调查 333
二、签约前的合同审查与审批制度 334
【实务指南】 335
【案例参考】 335
第三节 如何订立一份优质的合同 336
一、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 336
【实务指南】 338
【案例参考】 339
二、合同内容的确定 342
【实务指南】 347
【案例参考】 350
【法规参考】 352
第四节 合同履行管理 355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制度 355
【案例参考】 357
【法规参考】 357
二、合同的变更 358
【案例参考】 359
【法规参考】 361
三、合同的转让 361
【实务指南】 363
【案例参考】 363
【法规参考】 364
四、合同的解除 365
五、违约责任的追究 367
【实务指南】 370
【案例参考】 370
【法规参考】 372
第六章 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控制 374
第一节 员工招聘的法律风险防控 375
一、员工背景调查 375
二、员工招聘中的录用条件设置 376
三、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377
【实务指南】 378
【案例参考】 379
第二节 劳动合同条款的合理设计 381
一、劳动合同中的必要条款与约定条款 381
二、劳动合同期限管理 381
【实务指南】 382
三、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 384
【实务指南】 385
四、合理选择试用期 386
【实务指南】 386
五、违约金的约定 387
六、培训服务期约定 387
七、竞业限制约 388
【实务指南】 389
【文书参考】 391
【案例参考】 396
【法条参考】 396
第三节 规章制度的制定 399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必须合法 399
二、规章制度内容应合法、合理 400
【实务指南】 400
【案例参考】 401
【法规参考】 402
第四节 用工管理 404
一、薪酬管理 404
【实务指南】 406
二、工作时间管理 408
【实务指南】 410
【案例参考】 410
三、休息休假制度 411
四、社会保险缴纳 416
五、工伤事故处理 417
【实务指南】 419
【法规参考】 420
六、非全日制用工 424
【法规参考】 424
第五节 离职管理 426
一、离职的基本概念 426
二、导致员工离职的法定情形 426
三、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433
【实务指南】 436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443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443
二、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443
三、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 445
【法规参考】 446
第七章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风险控制 448
第一节 专利技术保护 449
一、专利基础法律概念 449
二、专利申请 451
三、专利权的无效申请 455
【实务指南】 457
【案例参考】 460
【法规参考】 461
四、专利申请及维持的费用 464
四、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467
【实务指南】 468
【文书参考】 469
【法规参考】 474
五、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475
【实务指南】 478
【法规参考】 480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 486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486
【实务指南】 486
二、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487
【实务指南】 489
三、商业秘密的分类 491
【实务指南】 491
四、商业秘密的侵权判定 492
五、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途径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93
【实务指南】 494
【案例参考】 495
【法规参考】 497
第三节 企业品牌保护 501
一、商标基础法律概念 501
【实务指南】 502
二、商标申请与无效 503
【实务指南】 506
【案例参考】 507
三、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508
四、注册商标的保护 509
【案例参考】 511
【法规参考】 512
五、驰名商标保护 515
【法规参考】 517
第四节 著作权保护 519
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519
二、著作权的取得 520
三、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及其保护期限 520
四、著作权的保护方式 521
【实务指南】 522
【案例参考】 522
【法规参考】 523
第八章 公司的工商、税务法律风险控制 526
第一节 公司工商管理 527
一、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527
二、企业年检 530
【实务指南】 531
【案例参考】 532
【法规参考】 533
第二节 企业税务管理 534
一、企业应当了解的税法常识 534
二、企业涉税风险与责任 539
三、企业节税的基本途径 542
【实务指南】 545
【法规参考】 546
第九章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549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 550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义务 550
二、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法律责任 552
【实务指南】 554
第二节 产品质量风险 555
一、产品质量风险的基本法律概念 555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555
三、生产者、销售者的对于其生产、销售产品的责任 558
【实务指南】 560
【案例参考】 561
第三节 避免不正当竞争 564
一、禁止仿冒 564
【实务指南】 566
二、商业贿赂 566
【实务指南】 568
三、虚假宣传 569
【实务指南】 570
四、商誉诋毁行为 571
【案例参考】 572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573
第一节 解散程序 574
一、公司解散概述 574
二、公司解散事由 574
三、公司解散效力 581
【实务指南】 581
【案例参考】 583
【法规参考】 585
第二节 清算程序 588
一、公司清算概述 588
二、普通清算 588
【实务指南】 591
【文书参考】 592
三、法院强制清算 593
【实务指南】 595
【案例参考】 595
四、公司注销手续 596
【法规参考】 597
第三节 公司破产 601
一、破产概述 601
二、破产流程 602
三、破产责任 613
【实务指南】 614
【案例参考】 616
【法规参考】 618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有哪些法律风险?
股东出资是公司设立中的核心法律环节。法律要求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非货币出资需要经过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认缴出资后,即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可能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有权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n实务中,公司设立阶段的出资争议多集中在非货币财产评估不实、出资财产未实际交付或未办理权属变更、股东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后短期内又转出等情形。例如,以实物出资但未将实物实际交付公司使用,仅办理了权属登记,或者以知识产权出资但未办理转移手续,均可能被认定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有的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或者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款回流至股东个人账户,这些行为都容易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察出资款项的流向、转出时间、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等因素进行判断。对于隐名出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名义股东仍需承担出资责任,实际出资人则依据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n为了预防出资环节的法律风险,股东在设立公司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出资能力,合理设定注册资本数额和缴纳期限,避免盲目认缴过高资本。选择非货币出资时,应聘请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确保出资财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负担且可以依法转让。出资后应保留完整的银行转账凭证、评估报告、财产交付记录及权属变更登记文件。公司成立后,股东应严格遵守资本维持原则,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借款等方式变相抽逃出资。若股东确需调整出资安排,应通过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可能面临债权人要求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风险。
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股东会决议是公司治理中形成公司意思的核心文件。法律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设置了双重审查标准,即内容合法与程序合法。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决议自始无效。例如,股东会决议内容涉及非法分配公司财产、违法修改章程剥夺股东法定权利等,即属于无效情形。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或者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瑕疵包括会议召集通知未依法发出、会议召集人无召集权、参会人员不具备表决资格、表决票数计算错误、未形成会议记录等情形。需要注意的是,轻微的程序瑕疵若未对决议结果产生实质影响,法院可能依据裁量规则驳回撤销请求。n实务中,关于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争议常见于有限责任公司。例如,公司未提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径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增资或修改章程的决议,小股东以程序违法为由请求撤销。又如,控股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通过关联交易决议,但未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或者决议内容涉及为股东提供担保但未按照章程规定经股东会审议,这些都可能构成决议可撤销或无效的事由。此外,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由于公司意思表示不真实,通常被认定为不成立或无效。还有一种典型场景是,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对未出资股东作出除名决定,但该决议未遵循法律关于催告缴纳和给予合理期限的前置程序,导致除名决议被认定为无效。n为避免股东会决议效力瑕疵,公司应当严格规范会议召集程序,确保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股东并保留送达凭证,通知中明确会议议题。表决时按照章程规定的表决权计算方式统计,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文本应当由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妥善保管。股东在发现自身权益可能因不当决议受损时,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撤销权。对于公司而言,建立合规的会议流程和决议留痕机制是防范治理风险的基础措施。对于中小股东而言,应积极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并对决议程序中的瑕疵保持警觉,必要时依法维权限。
企业如何防范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法律风险?
竞业限制是劳动人事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法律风险防控工具。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制度旨在平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其法律约束力以用人单位按期足额支付经济补偿为对价。n实务中,竞业限制争议的常见情形包括:员工离职后入职竞争企业,原单位要求其承担违约金,但原单位从未支付过经济补偿,此时员工可能以未支付补偿为由提出抗辩;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笼统约定全员适用竞业限制,不区分员工是否接触商业秘密,导致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还有的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过低,或者违约金数额畸高,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调整。典型案例中,某科技公司与其研发总监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原公司通过调查取证证明新入职单位与原公司经营业务高度重合,并申请法院调取社保缴纳记录,最终法院认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判决其返还已支付的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相反,也有案件因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义务获得支持。n企业要有效防控竞业限制风险,应当在入职时对有保密义务的关键岗位员工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和经济补偿标准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注意竞业限制人员应以实际接触商业秘密为限,避免对所有员工一律适用。在员工离职时,企业应决策是否启动竞业限制义务,若决定启动,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并保留支付凭证。若员工违反约定,应及时调查取证,包括收集新单位的工作证明、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并依法主张违约金。同时,企业也应注意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相配套,建立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技术手段,并在员工离职时进行离职面谈和保密提醒,才能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对于员工而言,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前应充分理解条款内容,离职后若原单位未支付补偿,应书面催告,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除竞业限制约定,避免被动陷入违约诉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