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 我现有意向现金投资朋友的一家加工企业,对方的设备和现金都好计算,但对方现还有相当一部分应付款和应收款没处理完。应收款>应收款,这部分资金在计算股份时该如何处理?应当说明的是应收款中有一部分是已到期没能收到款的。 另外这种合股需要办理什么法律手续吗?关于请会计师进行资产清算这一过程我们是不打算进行的。因为大家都是很好的朋友,资产也很清楚的,只是对于应付款和应收款不知如何处理? 答: 增资关键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以此确认各方的股份比例。由于增资既可原价方式,也可以溢价方式,因此应收应付款即可在此时一并考虑。通常对应收款应考虑坏帐准备。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
关键词:投融资法律咨询
问:
我现有意向现金投资朋友的一家加工企业,对方的设备和现金都好计算,但对方现还有相当一部分应付款和应收款没处理完。应收款>应收款,这部分资金在计算股份时该如何处理?应当说明的是应收款中有一部分是已到期没能收到款的。
另外这种合股需要办理什么法律手续吗?关于请会计师进行资产清算这一过程我们是不打算进行的。因为大家都是很好的朋友,资产也很清楚的,只是对于应付款和应收款不知如何处理?
答:
增资关键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以此确认各方的股份比例。由于增资既可原价方式,也可以溢价方式,因此应收应付款即可在此时一并考虑。通常对应收款应考虑坏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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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2 11:36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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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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