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应邀担任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主席

文章摘要 本文回顾了2008年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杨春宝律师担任主席,会议聚焦外资并购、外汇管理、财税政策、劳动合同法及专利法等热点议题。峰会汇聚商务部、国资委、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官员及专业机构代表,解读政策动向,为企业提供实务指引。尽管时间久远,但所涉法律领域仍具持续参考价值,当前外商投资法体系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并购安全审查、外汇合规、转让定价、劳动合同解除与知识产权保护仍是实务重点。文章为理解外商投资法律框架下的关键合规要点与风险防范提供了历史视角。

“2008年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于2008年4月7-8日在北京凯宾斯基大酒店举行。杨春宝律师再次应邀担任大会主席主持会议,杨律师曾应邀担任第一届大会主席并就外资并购发表主题演讲。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先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济研究中心安丰明部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法规处徐卫刚处长分别就中国利用外商投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和外汇管理等方面新的政策动向作精彩演讲,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元伟先生、中国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汪东虹先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郭乡平副处长、财政部科研所李明副主任以及来自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分别就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出口退税、会计制度改革以及转让定价等财税课题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的法律政策调整,来自相关专业机构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劳动合同法、专利法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有哪些法律要点?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复杂规则,实务中需重点关注以下要点。首先,准入方面,根据现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定行业可能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并购前需确认目标企业所属行业是否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若属于限制类则需满足股比、高管等特定要求。其次,国有企业并购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批,涉及上市公司还需遵守证券监管规定。第三,并购方需关注目标企业的资产权属、债务负担、职工安置方案等,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第四,根据反垄断法,若并购达到申报标准,需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未依法申报不得实施集中,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第五,外汇管理方面,跨境并购资金需遵循真实合规原则,办理外汇登记,境外投资者以股权、资产或现金出资均需符合外汇管理规定。风险提示:擅自变更审批内容、未依法评估、未履行职工安置义务可能导致并购无效或行政处罚。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对赌协议效力(如目标公司股东对赌业绩补偿是否有效)、股权回购义务触发条件、国有股权转让的定价公允性等。建议企业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设计合理的交易结构,确保合规并有效控制风险。

转让定价合规要点有哪些?

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核心合规问题,税务机关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侵蚀中国税基。合规要点包括:首先,关联交易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按照无关联关系的交易价格确定,常用的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企业需根据交易性质和功能风险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其次,企业需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国别报告,以证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同期资料应包含企业组织结构、功能风险分析、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选择依据等。第三,中国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实行特别纳税调整,若认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可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加收利息,利息率通常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实务操作指引:企业应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尤其是与境外关联方的大额交易,避免被税务机关调查调整。风险提示:未按规定提供同期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可能面临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并加收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认定为逃避税。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关联交易范围界定(如是否包括无关联但具有实质控制关系的交易)、可比企业选择(是否考虑地域、规模、行业差异)、功能风险分析差异(如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建议企业提前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过与税务机关达成一致避免未来调整风险。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管理劳动合同法风险?

劳动合同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管理提出严格要求,风险防范需贯穿入职、在职、离职全流程。核心法律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均需依法进行。具体实务要点如下:第一,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员工严重违纪(需规章制度明确且经民主程序、员工知晓)、不胜任工作(需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等,并履行通知工会、支付经济补偿等程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风险提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且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常见争议焦点包括: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是否公示或告知)、试用期解除是否合法(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外籍员工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等。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关注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签证延期等特殊规定,避免非法用工。建议企业定期进行劳动用工合规审计,建立完善的入职手续、考勤记录、绩效考核、违纪处分等档案,避免群体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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