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加盖公章。,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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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哪些核心材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材料包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全体发起人盖章或全体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中企业发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提交相应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若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还需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该等任职文件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形成,如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外,募集设立且公开发行股票的,须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须报经批准的,亦须提交相应批准文件。实务中应注意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加盖公章,否则可能被登记机关要求补正。
住所使用证明如何准备?不同情形要求有何区别?
住所使用证明的准备工作需根据房屋权属及使用性质区分处理。若公司住所为自有房产,应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权属证明。若为租赁房屋,则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以证明出租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处分权。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新建或购买房屋,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以替代房产证证明合法使用权利。若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则无需提供房产证,转而提交宾馆或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因为宾馆饭店依法具备对外提供经营场所的主体资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形,提交的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相关主体盖章,以符合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要求。实务中常见争议在于租赁协议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的匹配、转租情形下原出租方同意证明的缺失,以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是否需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等问题,建议在准备住所材料前咨询当地登记机关的具体执行口径,避免因住所证明不合规导致设立登记被驳回。
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提交哪些特别文件?有哪些法律风险?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除常规材料外,必须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这是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完毕的法定要求。具体而言,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财产权转移手续因财产类型而异: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动产需交付,知识产权需办理变更登记,股权需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文件通常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过户登记凭证、商标或专利转让公告、股权变更登记证明等。实务操作中,须注意非货币财产应当经过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上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出资不实。法律风险方面,若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不予登记,且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出资股东限期交付、办理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若评估价值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需对该差额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议在出资协议中明确财产交付与过户的时间节点及违约责任,并保留完税凭证以防范税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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