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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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核心材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可分为主体资格类、出资证明类、组织架构类及住所类。核心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企业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交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若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还需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协议加出租方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外,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必须报经批准,或经营范围含前置审批项目,还需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相关主体签字或盖章,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实务中建议按市场监管部门最新表格模板填写,确保签字盖章完整,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退件。
股东为不同类型主体时,资格证明如何提交?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股东类型区分: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对于境外股东,通常还需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并附中文翻译件,具体以登记机关要求为准。实务操作中,应确保复印件清晰、有效期内,并注意股东为多层架构时穿透核查最终出资人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若股东为合伙企业,则需提交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章程中明确合伙人身份及出资比例。常见争议聚焦于股东资格证明的效力认定,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境外主体时,应提前咨询登记机关,避免因材料不合规延误设立进程。
住所使用证明怎样准备才符合登记要求?
住所使用证明的提交因房屋性质而异: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实务操作中需注意,租赁协议应包含租赁期限、地址、用途等要素,且租赁期限通常需覆盖公司存续期间,部分登记机关要求租赁期一年以上。产权证复印件需体现房屋性质为商用或办公,住宅用途可能需办理住改商手续并提交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若房屋为转租,需提交原出租方同意转租的证明。另外,部分地方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可简化提交材料,但仍需保证地址真实有效。风险提示:提供虚假住所证明将面临登记机关罚款或撤销登记;使用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房屋,可能导致无法通过形式审查。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确认房屋的规划用途及登记可行性,并妥善保存物业费、水电费单据作为实际使用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