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可以为您/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的建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制作公司组建合同、投资协议、发起人协议、章程,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等。
2、公司投资、融资、融资租赁、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和其他形式的公司投融资事务等。
3、 兼并、收购与资产重组,包括分立、资本结构调整及其它重组交易、战略投资等:参与公司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方案设计,就兼并与收购所涉及的任何财产权利、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就收购和兼并涉及的投资、证券、资产评估、外汇、税务及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商业谈判,制作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协助客户申请和取得政府部门对有关兼并和收购交易的审批和登记手续等。
4、公司股权转让、质押:参与公司股权转让、质押方案设计,参加商业谈判,制作股权转让、质押文件,协助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等。
5、为各种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提供全过程、全面法律服务,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提供尽职调查、LPA以及SL审核修改及谈判、交割等全面法律服务。
6、债务重组、破产和清算:向债权人提供有关破产的法律咨询;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谈判;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清算组会议;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过程中的任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等。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包括哪些关键环节?
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涉及交易前期、中期和后期多个环节。在法律概念与规则层面,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资本结构调整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市场扩张的法律行为。律师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原则,确保交易符合主体资格、程序正当和合规性要求。服务范围通常包括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法律文件起草、审批登记协助等。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根据本文所述的实践,律师参与公司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方案设计时,需就财产权利、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严格尽职调查,并就投资、证券、资产评估、外汇、税务及诉讼等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例如,在商业谈判阶段,律师需制作收购协议、资产转让合同等核心文件,并协助客户向政府部门申请取得审批和登记手续,覆盖交易完成前后的全部法定流程。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企业应特别关注尽职调查中的资产负债真实性、或有负债、知识产权归属、劳动用工合规等高风险领域。常见争议焦点包括股权转让价格调整、陈述与保证条款的履行、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等。建议企业在交易启动前将律师审查节点纳入整体时间表,对关键文件进行多轮谈判修正,避免因程序疏漏导致交易无效或行政责任。同时注意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全部书面沟通记录,作为后续争议的证据支撑。
私募基金全流程法律服务涵盖哪些内容?
私募基金全流程法律服务是指律师围绕基金从设立到退出各阶段提供的系统性专业支持。在法律概念与规则层面,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进行股权投资或其他资产投资的集合投资工具。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可成立有限合伙型、公司型或契约型基金,其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均需遵循相关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律师的职责在于保障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基金及投资人合法权益。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本文明确列出律师为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提供全过程、全面法律服务。具体而言,在设立阶段,律师需参与基金架构设计并编制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在募集阶段,律师需协助管理人完成合格投资者核查、风险揭示书签署等合规动作;投资阶段需要开展项目尽职调查、设计投资条款并制作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合同;管理阶段则需就投后治理、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提供意见;退出阶段涉及股权回购、上市转让、清算分配等法律操作。同时,律师还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提供尽职调查、LPA以及SL审核修改及谈判、交割等全面法律服务,这里的《LPA》指有限合伙协议,《SL》指附属协议或次级协议,均是基金文件体系中的核心构成。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基金参与各方应当重点关注管理人的信义义务、投资人保护条款、关键人条款、利益冲突处理和分配机制等核心事项。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决策中是否履行审慎义务、收益分配顺序计算、管理费与业绩报酬的合理性、退伙与除名程序的合规性等。建议在基金文件签署阶段由专业律师逐项审阅,通过谈判争取对己方有利的保护条款,并保留募集、投资期间的全部决策记录和通知文件,以备监管检查和争议应对。
企业破产清算中律师能够提供哪些具体帮助?
破产清算中的法律服务旨在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各方权益在法定程序中公平实现。在法律概念与规则层面,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院主导的司法程序集中处理债务债权关系的制度,包括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三种基本形态。清算则是终结企业法律人格、处置财产并分配债权的程序。律师需依据破产法律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制度、债权申报和财产分配规则参与各环节,确保程序合法透明。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根据本文所列服务范围,律师可以向债权人提供破产相关的法律咨询,参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谈判,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同时需要准备多种法律文件,包括《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等。律师还需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放弃权利声明,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清算组会议,并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这些服务覆盖破产程序启动前的预防与协商、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与债权处理、以及程序后的执行与追索等阶段。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债权人应关注债权申报期限和申报材料完整性,避免因逾期申报或证据缺失导致债权不被确认。债务人则应依法及时提出破产申请,防止因拖延造成管理人员责任。常见争议焦点包括个别清偿行为的撤销、关联企业间债权劣后、担保物权的优先范围、职工工资与社保债权的清偿顺位、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等。建议企业在出现债务危机早期就借助律师开展债务重组方案设计,尽可能通过庭外重组或预重整方式降低破产成本。同时,所有相关方均应妥善保管合同、财务账册和往来函件,因破产程序中举证责任较重,缺失关键文件可能导致权利主张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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