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项目专家论证会于2006年8月3-4日在浙江嘉善罗星阁宾馆举行。该专家论证会由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举办,杨春宝律师应邀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专家们就该能源项目特许权招标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该海上风电场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场项目,对于上海乃至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具有重大意义。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海上风电项目特许权招标应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海上风电项目因涉及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通常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畴。核心法律程序要求包括:招标前应完成项目立项、环评、海域使用等前期审批,确保招标标的合法合规;招标文件应当清晰载明项目规模、技术标准、电价机制、特许经营期限、风险分配等关键内容;评标标准必须事先公开并保持与招标文件一致,评标过程应当接受监督,防止出现限制竞争或标底泄露等程序瑕疵。实务中,招标人还需关注投标人资质条件的设定是否具有合理性和非歧视性,并在开标、评标、定标各环节保存完整记录。中标后,双方应在法定期限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相抵触。常见争议集中在评标标准解释不一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合约谈判僵局,以及因政府承诺未落实而引发的纠纷。建议投标企业事前开展法律尽调,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设置电价调整、不可抗力、违约救济等条款,以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商业风险。
法律专家在海上风电项目论证中起什么作用?
法律专家在海上风电项目专家论证会中的作用主要是为项目合法合规实施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具体而言,法律专家需要审查项目所涉的前期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包括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许可、通航安全评估等,确保项目在法律上具备可实施性。在特许权招标领域,法律专家要评估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框架是否合法且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条款,并重点关注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电价补贴机制、政府支持承诺、项目用地和海域使用权利保障、保险安排、损害赔偿、争议解决条款等核心内容。此外,法律专家还应当提示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行政法律风险,如行政权力滥用、程序不透明、违规干预评标等,并建议建立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投诉监督渠道。实务中,专家论证意见可成为政府作出招标决策和发放特许经营权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法律专家在发表意见时需明确自身职责边界,区分法律判断与商业、技术判断,避免越位。同时,法律专家还应就项目运营期可能出现的合同变更、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问题提前提出风险防范方案,帮助各方建立可持续的合作框架。
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主要有哪些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海上风电项目开发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首先是行政审批风险,包括海域使用权证、环评批复、项目核准等前置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任一环节延迟均可能影响整体进度,企业需通过详细法律尽调梳理审批链条和法定时效。其次是招标投标与合同风险,特许权协议若对电价调整、上网电量、并网责任、政府补贴等约定模糊,易在政策变化时引发争议,因此应在协议中设置动态调价机制和公平风险分担条款。第三是环境与生态合规风险,海上施工可能破坏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面临行政处罚、生态损害索赔或公益诉讼,项目方应当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并落实生态修复义务。第四是用海冲突风险,海上风电与航运维权、渔业养殖、海底管道等存在竞争,需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并协调与相关利益方的关系。第五是政策变动风险,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税收优惠调整等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下降,建议通过合同条款或政府承诺函等法律文件锁定可预期的支持措施。此外,还应重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处理机制,在突发极端天气或政策重大调整时,及时启动合同约定的协商或救济程序。项目各方宜建立常态化合规审查制度,保存全部许可文件、合同和沟通记录,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参与项目立项、建设、运营各阶段,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