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证券托管结算公司(DTCC)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SD&C)签署《谅解备忘录》。美国《证券业新闻》(Securities Industry News )记者就两国证券结算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的背景以及该谅解备忘录对于这两家机构以及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采访了杨春宝律师。杨律师认为该项谅解备忘录是项前瞻性的安排,有助于国际化统一证券市场的形成;但是,鉴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还不高,中国投资者还不能自由买卖在境外上市交易的股票,该谅解备忘录近期对中国证券市场不会产生影响。
相关报道详见:http://www.securitiesindustry.com/article.cfm?articleid=20790&did=4&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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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证券结算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证券结算机构之间签署谅解备忘录,通常属于国际监管合作中的非约束性安排,旨在建立双方沟通协调机制,为未来技术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奠定基础。从法律角度看,此类备忘录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代表双方在跨境结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的共同意愿,是推进统一市场规则和标准的重要前置步骤。实务操作中,该备忘录往往涉及账户体系对接、交收周期协调、风险控制互认以及数据保护等具体领域。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而言,与DTCC这样的全球重要基础设施合作,有助于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完善自身跨境结算制度。然而,备忘录本身不改变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市场准入规则。投资者仍须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和外汇管理规定,结算机构的实际合作效果需通过后续具体协议和技术实施方案落地。风险提示在于,跨境结算涉及多法域法律冲突,需关注数据跨境传输、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常见争议可能围绕备忘录条款的效力、后续协议的谈判进度及其对市场预期的影响。总体而言,其法律意义重在开启对话和建立互信,而非直接创设权利义务。
该谅解备忘录对中国证券市场近期有何实际影响?
根据杨春宝律师的观点,该谅解备忘录近期不会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核心原因在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尚有限,境内投资者不能自由买卖在境外上市交易的股票,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也受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等准入限制。从法律规则看,跨境证券交易涉及外汇管理法、证券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定,投资者进行跨境投资必须通过特定的渠道和额度安排。虽然谅解备忘录为两国证券结算机构合作提供了框架,但并未改变现行的市场准入和资本流动管理规则。实务操作层面,中证登与DTCC的协作可能更多体现在技术准备和标准研究上,例如探讨跨境结算的衔接方式、清算周期的差异处理以及风险隔离机制,但这些都需要后续的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予以明确。因此,短期内中国投资者无法因该备忘录而直接买卖境外股票,境外企业也不会因此自动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便利。市场参与者应关注后续是否有具体的业务指引或试点政策出台,同时注意区分谅解备忘录的政治宣示作用与实际法律效力。风险方面,若市场主体误认为备忘录代表市场开放,可能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导致投资决策偏差。实务建议是密切跟踪监管机构的正式公告和实施细则,不宜过度解读备忘录的即时影响。
中国投资者跨境买卖境外股票面临哪些法律限制?
中国投资者跨境买卖境外股票,目前主要面临市场准入、外汇管理和证券监管三个层面的法律限制。在市场准入方面,境内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开立境外证券账户进行自由交易,必须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沪港通、深港通等批准的渠道参与境外市场。这些渠道通常设有合资格投资者或投资额度限制,且仅覆盖特定市场或特定股票。外汇管理方面,中国实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个人年度购汇额度限于经常项目用途,不能用于境外证券投资,违规操作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证券监管方面,跨境投资活动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同时还需符合境外上市地的法律要求,例如对投资者资格、信息披露和交易行为的监管。此外,根据现行法律框架,未经过批准的跨境证券交易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构成违规。实务操作中,常见争议包括通过地下钱庄或虚假贸易等方式变相跨境投资的效力问题,以及因汇率波动和结算失败导致的风险。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逐步开放,监管政策正在不断调整,但截至当前,完全自由的跨境证券买卖仍不被允许。投资者若希望参与境外市场,应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操作限制,避免因规避监管而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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