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Yang was interviewed by reporters of IT-Times on the legal issues of Monternet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中国移动为遏制免费WAP网站而出台系列政策所引发的法律争议,对移动梦网各方法律关系进行了实务分析。杨先生指出,在移动梦网运营模式中,中国移动、内容服务商与用户之间形成复合型合同关系,各方应依据合同约定与电信监管原则履行义务。文章强调,免费WAP网站与移动梦网之间的竞争涉及不正当竞争、网络接入服务、用户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运营商在制定管控政策时需兼顾合同自由、公平竞争与消费者知情权。该文为理解电信运营商平台治理的法律边界提供了参考,对相关企业合规经营具有启示意义。

China Mobile Co., Limite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policies these days for the containment of free WAP websites, which brings these free WAP websites to a serious crisis. The reporters from IT-Times interviewed Mr. Chambers Yang for the concerned problems. Mr. Yang analyzed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of Monternet, pointed out the legal principles each party shall comply with and gave his own opinions 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Monternet. Please find the report in details on Page C04-C05 of IT-Times (Feb. 23, 2006 edition).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移动梦网与免费WAP网站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

移动梦网是中国移动推出的移动数据业务平台,免费WAP网站则是不通过运营商计费通道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的独立站点。两者的法律关系并非简单的同业竞争,而是存在网络接入、内容分发与计费服务等多重交叉。从法律实务看,中国移动作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同时又是移动梦网平台的管理者,这种双重身份使其对免费WAP网站采取限制措施时需谨慎处理。若中国移动仅因商业利益对免费WAP网站进行技术封堵或差别对待,可能构成对平等接入权的侵害,并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但若免费WAP网站存在传播违法信息、侵犯著作权或恶意扣费等问题,中国移动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实务中,界定双方关系需区分平台管理行为与市场竞争行为:基于网络安全的管控具有正当性,但以排斥竞争为目的的限制则可能违法。相关企业应保留合同文本、技术日志及往来函件,以证明措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争议焦点往往在于运营商是否利用基础设施优势打压竞争者,这需要结合市场份额、用户可替代性及行为目的综合判断。

运营商对免费WAP网站的管控措施应遵循哪些法律原则?

运营商对免费WAP网站实施管控,必须遵循合法性、必要性、比例性与程序正当等基本原则。首先,合法性要求管控措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授权,不能仅凭内部政策擅自限制用户访问。其次,必要性强调管控措施应当针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而非针对某一类商业模式进行整体封禁。再次,比例性原则要求所采取的限制手段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相称,例如若存在部分违规内容,不应全面切断所有免费WAP网站的接入。此外,程序正当要求运营商在采取限制措施前履行告知义务,给予被影响方申辩机会,并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在用户关系方面,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存在电信服务合同,用户享有按约定获取网络服务的权利,运营商单方面限制访问可能构成违约。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般规则,用户有权知悉服务被限制的原因与范围。实务操作中,运营商应制定分级管控规则,区分违规内容与合法内容,对涉嫌侵权的站点采取警告、下架、停止接入等阶梯式措施,并保存完整的决策记录。风险在于,如果管控措施被认定为歧视性对待,运营商可能面临反垄断诉讼或行政处罚。因此,建议运营商的管控政策事先经过法律合规审查,并公开透明发布,以降低法律风险。

免费WAP网站权益受损时,应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当免费WAP网站认为运营商的管控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救济。首先应梳理法律基础:若运营商违反与其签订的接入协议或服务合同,可提起合同违约之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若运营商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或拒绝交易,则可依据反垄断法律规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需要证明相关市场界定、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为的存在,举证责任较重。其次,若运营商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原则主张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在程序上,免费WAP网站可先向电信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运营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查处,行政投诉往往能快速形成压力。同时,也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在诉讼期间要求运营商暂停限制措施。实务操作中,建议免费WAP网站系统收集并公证运营商实施限制的证据,包括通知文件、技术检测报告、用户访问失败记录等。还需计算实际损失,包括流量损失、用户流失、广告收入减少等,可通过行业报告或财务数据佐证。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免费WAP网站是否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经营者、运营商是否具有合理管理权限、用户自由访问权与平台管理权如何平衡。鉴于电信领域专业性强,建议聘请熟悉监管政策的律师,结合个案事实选择最优救济路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meetlawyer.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