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撰写的法律论文Electronic Money and Relevant Legal and Regulatory Issues(《电子货币及相关法律、监管问题》)描述了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的法律涵义,并通过对英国电子货币法律以及PayPal,或者对任何拥有有效电子帐户的用户的电子货币转帐服务等进行详细讨论,研究了电子货币的规制框架。该篇论文最近入选印度ICFAI大学出版社出版的“Cash to Plastic: Issues and Perspectives”一书中。ICFAI大学是印度的大学之间的跨州联盟,由印度注册金融分析师学会赞助。ICFAI书籍是ICFAI大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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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律师撰写的法律论文Electronic Money and Relevant Legal and Regulatory Issues(《电子货币及相关法律、监管问题》)描述了使用电子货币支付的法律涵义,并通过对英国电子货币法律以及PayPal,或者对任何拥有有效电子帐户的用户的电子货币转帐服务等进行详细讨论,研究了电子货币的规制框架。该篇论文最近入选印度ICFAI大学出版社出版的“Cash to Plastic: Issues and Perspectives”一书中。
ICFAI大学是印度的大学之间的跨州联盟,由印度注册金融分析师学会赞助。
ICFAI书籍是ICFAI大学出版社发起出版的一系列关于会计、银行、保险、金融、市场、业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信息科技、管理以及相关领域新兴和前沿问题研究的书刊。这些书籍旨在寻求提供在一个领域的环境下,当前发展情况的回顾和前瞻信息,并着重于一般的和专业的知识的分支及其运用。这些专业书籍是基于专家撰写的和发表于主要专业杂志和研究期刊上的相关的、权威的和有启发性的文章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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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8:09
最后更新:2018年9月24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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