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场经济进入了诚信时代,诚信开始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源泉。然而,假烟、假酒、假账、假广告……每年我国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几千亿元。对此,上海浩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春宝告诫每一位创业者:创业应先从诚信做起。
杨春宝律师谈道,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对创业者来说,更需要保持这一美德,诚信做人,诚信立业。诚信是企业创立之初的奠基石,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守“诚信”,或许可“赢一时之利”,但一定会“失长久之利”。因此,对创业者而言,从开始创业的那一瞬间起,就应把诚信作为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并且应做到如影相随。
然而据了解,现在有许多创业者缺乏诚信观念,他们把创业资金看得比任何事都重要,为了筹到启动资金,有些人甚至会不择手段。在风险投资界有句名言:“风险投资成功的第一要素是人,第二要素是人,第三要素还是人”。这说明风险投资家非常重视创业者的个人素质,在他们看来,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企业模式,都可以适时而变,唯有创业者的品质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的,而且决定着创业企业的市场声誉和发展空间。所以,对于那些希望靠风险投资商这只“金鸡”下蛋的创业者来说,一张令人满意的诚信“成绩单”,才是创业成功的关键“王牌”。
与企业打了多年交道的杨春宝律师,对诚信的理解更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当今这个处处讲究诚信的时代,价值与诚信都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崭新的、特殊的资本形态。对企业来说,诚信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诚信就是创业者的生命线。”杨律师提醒所有的创业者:诚信是为人之本,更是创业之本。企业如要长期发展,必须坚持“立诚,则行天下;守信,则强天下”原则,而且要有完善的诚信制度做“后盾”。
(本文转载自《人才市场报》2003年8月5日第12版[创业])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创业者为何必须将诚信作为立业之本?
从法律概念与规则层面看,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市场主体在设立企业、签订合同、履行义务时秉持善意与真实。创业者在法律上既是企业的发起人,也是企业的日常经营者,其个人信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法律评价。诚信并非抽象的道德口号,而是贯穿于出资、税务、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法律义务。一旦创业者存在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影响企业后续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文章明确指出,假烟假酒假账假广告等失信行为每年造成数千亿元经济损失,这揭示了失信行为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杨春宝律师强调,诚信是企业创立之初的奠基石,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更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风险投资界流传的名言指出,投资成功的第一要素是人,第二要素是人,第三要素还是人,说明创业者个人品质在投资人眼中具有决定性地位。创业者若缺乏诚信观念,为筹资金不择手段,最终会丧失市场信任。
实务中,创业者应重视各类信用记录,包括工商公示信息、纳税记录、合同履行情况等。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出资不实、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而承担不利后果。创业者应当建立内部信用管理流程,定期审查对外承诺的兑现情况,并在商业合作中主动披露真实信息。风险防范方面,创业者应避免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短期利益,因为一次失信行为就可能导致企业丧失融资机会和合作伙伴,形成不可逆的信誉损失。
风险投资为何看重创业者诚信品质?
在法律关系中,风险投资是一种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长期资本合作。投资人通常难以完全掌握创业者的真实能力和项目潜力,因此需要依赖创业者的诚信陈述来作出投资决策。若创业者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或夸大技术成果,可能构成欺诈性陈述,投资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撤销投资。诚信品质因此成为法律上判断投资合同效力和责任承担的重要基础,也是投资人筛选项目时的底线要求。
文章引用了风险投资界的名言,强调投资成功的第一要素是人,第二要素是人,第三要素还是人。这一表述直指创业者个人素质的核心地位。杨春宝律师也特别指出,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企业模式都可以适时而变,唯有创业者的品质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并且决定着创业企业的市场声誉和发展空间。对希望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创业者而言,投资人会通过背景调查、商业谈判、分阶段注资等方式考察其诚信表现,一张令人满意的诚信成绩单才是获得资本青睐的关键。
实务操作上,创业者与风险投资方洽谈时,应主动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数据和法律文件,包括股权结构、知识产权状态、重大诉讼情况等。常见争议焦点集中在业绩承诺不实、资金用途变更未披露、关联交易隐瞒等行为,这些都可能触发投资协议中的对赌条款或回购条款。创业者应当认识到,投资人的信任一旦被辜负,不仅当前融资泡汤,还会被投资机构列入负面清单,影响后续融资渠道。因此,诚信不仅是道德选择,更是获取资本市场的法律通行证。
企业如何构建诚信制度以支撑长期发展?
从法律规则角度看,诚信制度的构建要求企业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到内部章程、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员工行为准则等具体规则中。企业诚信制度不是简单的道德倡议,而是包括信用风险评估、合规审查、违约惩戒在内的治理机制。法律上明确要求企业遵守公序良俗和商业道德,诚信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风险,从而降低诉讼概率并维护企业商誉。
杨春宝律师在文章中提醒创业者,企业要长期发展,必须坚持立诚则行天下、守信则强天下的原则,而且要有完善的诚信制度做后盾。文章还指出,诚信在当今市场经济中是一种崭新的、特殊的资本形态,属于重要无形资产。这意味着诚信可以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能力、客户忠诚度和品牌溢价。例如,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和供应商赊销额度,而失信企业则可能被列入黑名单,面临融资受阻、合作受限甚至被逐出市场的风险。
实务中,企业构建诚信制度可以从三个层面入手:其一,建立对外信用管理流程,包括客户信用调查、合同履行跟踪、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其二,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制定反腐败、反舞弊、数据真实记录等专项制度;其三,建立失信行为内部追责机制,对违反诚信制度的管理人员或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常见争议焦点在于企业失信行为与个人失信的边界划分,以及制度执行是否流于形式。企业应定期开展诚信培训、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或信用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诚信制度转化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