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T时报记者就Google Adsense包含欺诈广告事宜采访杨春宝律师。杨律师分析了包括Google Adsense、百度联盟、阿里妈妈广告等类似的广告发布系统的操作模式、经营资质及其法律地位、使用这些广告发布系统的网站的法律地位、广告主的法律地位,指出其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法律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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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网络广告联盟对欺诈广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网络广告联盟(如Google Adsense、百度联盟等)在欺诈广告中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法律地位认定。根据中国广告法的基本原则,广告发布者负有审核广告内容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义务。若联盟在广告投放过程中不仅提供技术平台,还参与广告内容的筛选、定向投放或从中获取较大比例收益,则可能被认定为广告发布者,从而需对欺诈广告承担连带责任。实务中,联盟通常主张自身仅为技术服务提供者,试图规避审核义务,但监管机构与法院更倾向综合考量其实际控制力。例如,联盟若对广告主进行资质审核、对广告内容进行机器或人工过滤,则可能被视为参与广告发布行为。操作指引方面,联盟应建立严格的广告主实名认证与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嫌欺诈的广告及时下架并报告监管部门。风险提示:若联盟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如共同诈骗)。常见争议焦点在于联盟是否构成“明知或应知”欺诈广告,这需要结合其技术监控能力、投诉处理效率等因素判断。当前法律对广告联盟的定位存在空白,导致责任认定困难,实务中建议联盟主动遵循行业自律规范,并保存广告投放记录以证明自身尽到审核努力。
网站使用广告联盟发布欺诈广告,是否需承担责任?
网站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其责任取决于是否参与了广告内容的制作、发布或是否明知欺诈广告存在。根据电子商务法及广告法的原则,网站若仅提供广告位,由广告联盟自动投放广告,且网站自身无能力逐条审核广告内容,则可能被认定为纯粹的信息服务平台,减轻其责任。但若网站对广告联盟的广告内容具有选择权(如设置定向参数、筛选广告类别),或已收到欺诈广告投诉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实务中,网站经营者需注意留存广告投放记录、联盟协议及投诉处理日志,以证明自身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操作指引:网站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且审核机制完善的广告联盟,并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划分;同时建立内部投诉处理流程,对用户举报的欺诈广告及时通知联盟下架。风险提示:若网站与广告联盟存在利益分成关系,且对欺诈广告的传播起到了实质性协助作用,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索赔。常见争议焦点在于网站是否具备“应知”欺诈广告的能力,例如网站是否明显注意到广告内容异常(如虚假承诺、夸大宣传)而未干预。法律缺位方面,目前对中小网站使用联盟广告的豁免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建议网站主动进行合规审查,避免因被动接受而承担风险。
广告主在欺诈广告中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广告主是欺诈广告的直接受益者,其责任认定最为明确。根据广告法的基本原则,广告主必须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若广告主通过广告联盟投放欺诈广告,无论联盟是否审核通过,广告主均需承担首要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如罚款、停止发布)、民事责任(如赔偿消费者损失)乃至刑事责任(如构成诈骗罪时)。实务中,广告主往往利用联盟的匿名性隐藏身份,导致追责困难。操作指引:广告联盟应严格执行广告主实名认证,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并保存广告投放记录以备监管核查;广告主自身应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确保广告内容不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性承诺或违法信息。风险提示:广告主若使用虚假身份或绕过联盟审核直接投放,将面临更严厉处罚;即使广告内容由第三方代运营,广告主仍不能免责。常见争议焦点在于广告主是否“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但实践中广告主通常难以推卸责任,因为其是广告内容的最终决策者。法律缺位方面,对于跨境广告主(如通过国际广告联盟投放)的管辖权、证据采信等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导致追责周期长、成本高。建议广告主在投放前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内容合规审查,并保留广告投放的完整证据链,以应对潜在纠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