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2009 & 6th Annual China Food & Beverage Industry Summit (CFBIS) was held on June 25-26 at Renaissance Shanghai Pudong Hotel. Mr. Chambers Yang, a partner of Haworth & Lexon and also a senior lawyer, invited as speaker, was present at the event, and gave a speech on Protection of Trademark Rights in China. Mr. Chambers Yang proposed advice on multi-national company’s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 in China, and introduced various relief measures regarding trademark infri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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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应注意哪些策略?
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应当注重前瞻性与系统性策略。首先,商标注册应当尽早进行,最好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就提交申请,因为中国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他人先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企业将面临无法注册或需要长期争议的困境。其次,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和未来发展规划,在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做全面布局,尤其要覆盖核心类别以及可能延伸的关联类别,防止他人在周边类别抢注。第三,防御性注册是重要手段,包括注册与主商标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以及在不同语言版本上注册,例如中文译名和英文原名都应覆盖。第四,企业应当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索商标公告,发现近似申请及时提出异议。最后,需要注意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因为在中国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通过上述策略,跨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构建稳固的商标权利基础,减少侵权纠纷,提升品牌保护效能。实务中,企业还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如食品饮料行业涉及大量快消品,应特别关注包装装潢上的商标显著性问题,避免因使用不规范导致商标显著性减弱。
遭遇商标侵权时有哪些主要救济措施?
当企业在中国的商标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多种救济措施,具体选择应根据侵权情节、证据情况和维权目标综合判断。第一,行政保护途径:权利人可以向侵权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行政查处。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行政程序相对快捷,费用较低,适用于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尤其适合处理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第二,司法保护途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法院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适用法定赔偿。民事诉讼还能支持权利人主张合理维权开支,包括律师费和调查取证费。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权利人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海关保护措施:权利人可以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请求海关对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予以扣留,防止侵权商品流入国际市场或进入中国境内。第四,刑事救济途径: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如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刑事手段打击源头。此外,针对网络销售平台上的侵权,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下架链接。企业在选择救济措施时,应当注意证据保全,可通过公证购买、公证取证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建议根据侵权规模、恶劣程度和自身商业目标,综合运用行政投诉与民事诉讼,必要时借助刑事程序,形成多维度维权合力。同时,需关注诉讼时效和管辖问题,尽早启动法律程序,避免损失扩大。
商标侵权认定中常见的争议焦点有哪些?
商标侵权认定在中国的司法与行政实践中存在多个常见争议焦点。其一是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断:需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以及整体表达方式进行综合比对,同时结合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以及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来认定。对于文字商标,读音和含义的近似容易引发争议;对于图形商标,整体视觉效果和构图要素的近似程度是关键。其二是商品或服务类别的类似性判断:即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与涉嫌侵权商品不属于同一类别,但如果两者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关联,可能被认定为类似商品,从而构成侵权。食品饮料行业尤其常遇到跨类别侵权争议,例如饮料与果汁、食品与调味品之间的类似性问题。其三是商标使用的正当性问题:侵权人常常以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或合理使用作为抗辩理由,例如在商品上标注自身企业名称或在包装上说明原料成分。法院需要判断该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否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其四是混淆可能性的判断:这是现代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需要考虑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实际混淆证据以及侵权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实践中,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但举证要求较高。其五是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权利人通常难以精确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法院往往根据侵权情节、商标许可费、侵权持续时间、地域范围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近年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也成为争议焦点。企业了解这些争议焦点,有利于在维权过程中针对性准备证据,提高胜诉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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