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伙设立一家旅行社?(2006)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合伙设立旅行社的法律问题展开,指出旅行社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而非个人合伙。设立需满足注册资本要求,国际旅行社与国内旅行社标准不同,并需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申请设立需经相应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公司成立后,原合伙人成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需制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以明确权利义务。文章为意向设立旅行社的创业者提供了清晰的合规路径与风险提示,具有实务参考价值。

法律桥网友天黑我不怕咨询:我要和人合伙开一个旅行社,连我在内一共三个人,那么我们之间形成了一个合伙关系。我想问的是我们所办的旅行社是属于注册公司么?那么旅行社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吧?那我们几个合伙人之间是有限的责任,也不负有连带责任吧?我们之间要定立一个合同?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提醒您注意:

1、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2)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2)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3、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4、旅行社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你们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后,你们之间是股东关系,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需要订立公司章程,你们也可以另行签订股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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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合伙设立旅行社能否直接采用合伙形式,还是必须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我国旅游业务管理规定,旅行社作为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应当依法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这意味着,虽然发起人之间可能存在合伙意向,但法律上不能以个人合伙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三人共同投资设立旅行社,应当共同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在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签订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明确各自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利润分配及退出机制等事项。公司注册成立后,原合伙人身份转化为公司股东,其责任形式亦由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转变为有限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未注册为公司而以合伙名义经营旅行社,则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无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且合伙人对经营债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极大。因此,正规设立旅行社必须走公司登记程序。

设立旅行社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设立旅行社需满足多方面的法定条件。首先,必须符合注册资本要求,根据所经营业务类型的不同,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存在差异,国际旅行社要求远高于国内旅行社,具体数额以现行有效规定为准。其次,申请设立旅行社还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该保证金同样区分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国际业务中经营入境与出境旅游的保证金数额也有不同。此外,设立程序上,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需先向所在地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则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即可。取得许可后,还需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实务中,应提前准备验资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注册资本仅代表初始投入,质量保证金是专项资金,两者用途不同,且保证金在特定条件下会被动用,需持续补足,否则可能影响经营资格。

三人合伙设立旅行社后,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如何承担?

在成功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后,原合伙人成为公司股东,其责任承担方式发生根本变化。根据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才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设立过程中,三人应当签订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明确各自的出资额、股权比例、表决权分配、分红方式、增资减资、股权转让以及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同时,股东还应注意区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避免财产混同,否则可能引发连带责任。此外,旅行社作为特殊行业,经营者还需遵守相关旅游法规,若因经营不当造成旅游者损失,公司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在特定情况下相关主管人员也可能承担个人责任。因此,规范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是降低股东个人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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