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Titieggegg咨询:现有一个内资公司,注册资本50万,股东甲是自然人,占80%股份,股东乙是内资公司,占20%股份。现甲手头有一个技术专利(项目),想吸引境外商丙投资400万元启动这个项目进行生产。甲想以该技术出资占20%的股份,外资占80%的股份,股东乙的因素不用考虑,可进可退。甲想把该内资公司变成外资公司。问如何以最简洁的办法完成。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由于涉及到引进外资,因此,审批程序省不了,操作上可以考虑采取这样的方法完成上述构想:通过对该内资公司进行增资的方法操作。假设该专利的价值是100万元,外商投资400万元,股东乙按兵不动,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0万增加到550万元,增资后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假设增资的时候,公司的净资产还是50万不变):甲的股权是(50×80% + 100)÷550 =25.45%;外商的股权是:400÷550 =72.73%;乙的股权是1.82%。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可以增资或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但设立外资公司需依法审批。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持有专利技术的国内自然人,以技术引进引进外国资金,有何最简的操作方式?”,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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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以技术专利出资引进外资,最简操作方式是什么?
最简操作方式是通过增资扩股实现技术出资与外资引入,而非直接股权转让。具体步骤为:首先,由专利持有人(自然人甲)将其技术专利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技术出资额;其次,以该内资公司为标的,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增资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其中甲以技术评估值作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外商(丙)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余新增部分;最后,向商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审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方式无需先将内资公司清算或新设外资企业,流程相对简洁。但需注意:增资后公司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须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技术出资比例受公司法关于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的限制,故技术评估值不宜过高;同时,增资价格需公允,避免因评估虚高引发税务或法律风险。实务中,建议先签订增资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再履行审批程序,以降低交易不确定性。
增资后各方股权比例如何计算?存在哪些风险?
增资后股权比例的计算需基于增资时公司的净资产价值与新增出资额。以本文案例为例:原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甲持股80%对应净资产40万元,乙持股20%对应10万元。假设技术专利评估价值100万元,外商现金出资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550万元。甲的股权比例计算为原净资产40万元加上技术出资100万元,合计140万元,除以550万元,得出25.45%;外商股权比例为400万元除以550万元,即72.73%;乙的股权比例为10万元除以550万元,即1.82%。风险提示:第一,技术评估值过高可能导致增资后公司资本不实,若后续发现评估虚增,股东需承担补足责任;第二,增资时若公司净资产已发生变化(如盈利或亏损),应按实际净资产调整计算,否则可能引发股东间纠纷;第三,外商投资比例超过50%可能触发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或行业准入限制,需提前核查;第四,增资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若乙反对,可能阻碍程序,故建议事先与乙协商退出或放弃优先认购权。实务中应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防范风险。
技术引进外资设立外资公司,审批程序有哪些要点?
审批程序的核心要点包括外资准入审查、技术出资合规及登记流程。首先,需确认拟开展的生产项目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类,若属于限制类,则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若属于禁止类,则无法引进外资。其次,技术出资需符合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律规定,技术应权属清晰、可依法转让,且评估作价须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并办理知识产权变更登记(如专利转让备案)。再次,需向商务部门(或自贸区备案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增资协议、章程修正案、评估报告、股东决议、外资主体资格证明等,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最后,凭批文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登记,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确保外商出资结汇合规。实务中,审批时限因地区而异,一般需1-3个月,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风险提示: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可能导致增资无效或面临行政处罚;技术出资后若专利被无效或撤销,需以货币补足;同时,外商投资利润汇出需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全程辅导,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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