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论坛:年轻律师与“十大悲情定律”

文章摘要 文章借天涯论坛帖形式,梳理年轻律师执业起步阶段的十种困境,以马太效应、蘑菇定律、木桶定律、路径依赖、格雷欣法则、二八定律与七年之痒等概念,说明其在收入差距、社会关系、案源结构、竞争手段与职业声望方面所处的不利地位。文章强调决定律师收入的关键往往并非业务技能,而是客户与社会关系资源,提醒年轻律师警惕低端业务造成的路径依赖与职业衰竭,并建议借法律网站、法律博客与论坛拓展案源。

一、马太效应——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年轻人初入律师行业时,相对于资深律师来说,总是处于相对贫穷和弱势的地位。经过若干年努力,年轻律师的业务收入一般会象滚雪球一样逐渐增大。但是,与此同时,资深律师由于起点更高,雪球会滚得更大。年轻律师与资深律师相比,收入差距可能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处于一种相对贫困化的尴尬局面。

二、蘑菇定律——职业新人在成熟之前会像蘑菇那样,遭遇不公平待遇和经受不被重视的痛苦。年轻人即使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证书,并进入律所,仍然要从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干起。在成长初期,不可避免地要干些打杂跑腿的工作,处于边缘地位,人微言轻,不仅要受到资深律师的盘剥,而且也得不到客户的信任,就象被践踏的蘑菇或者无人知道的小草一样。

三、木桶定律——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水平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成功律师往往将他们的成功归因于业务技能娴熟,这实际上不仅是对自己的美化,同时也是对年轻律师不负责任的误导。决定律师营业收入多少的因素在于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客户,而是否能够赢得客户主要取决于社会关系,与业务技能并不成正比。年轻律师如果没有足够有效的社会关系,业务技能再强也会英雄无用武之地。

四、节俭悖论——节俭有时也是一种罪恶,奢糜有时也有贡献。年轻律师由于财富积累有限,节俭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可是由于节俭,就难免在发展社会关系和提高业务技能等各方面投入不足,与财大气粗的资深律师的高投入相比,更加缺乏竞争力。而年轻律师如果想奢靡地投资,本钱又在哪里呢?

五、路径依赖——事物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年轻律师刚开始创业时,由于联系不到大客户,往往从小业务做起。诸如刑事的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民事的离婚案和人身损害赔偿案,都来者不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在这种创收较少的业务中发挥和发展才能,很难因此带来创收更大的业务,相反会一条道走到黑,造成低水平循环。

六、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现在的多数资深律师初入律师行业时,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律师业竞争并不激烈,即使不能发财,至少能够在律师界占有一席之地,生存无忧。而现在的年轻律师进入律师行业时,市场份额已经基本被瓜分,要想在虎狼当道的律师丛林中分得一杯羹谈何容易,要想出人头地更是难上加难。

七、格雷欣法则——劣币有时反而能驱逐良币。律师之间的竞争手段,包括合法手段和不合法手段两个方面。对于年轻律师来说,在法学院接受的多是循规蹈矩的正面教育,进入律师界注重运用的是合法手段。然而,资深律师不仅能够熟练运用合法手段,而且善于运用行贿送礼等不合法手段的也比比皆是。白道黑道双管齐下的厚黑学,年轻律师与资深律师相比自然是望尘莫及,结果难免是忠诚老实的年轻律师更加吃亏。

八、手表定律——更多选择、更多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当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较少时,当事人通常会比较信赖律师,律师的职业声望相对较高。而当年轻律师不断加入后,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越来越多,当事人会发现律师的法律咨询服务内容各不相同,水平参差不齐,从而会降低对律师普遍的信任感,律师的职业声望也随之越来越低。

九、二八定律—— 80%的社会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在律师界也是如此,80%的律师业务收入集中在20%的成功律师手里,而 80%的普通律师只拥有律师业务收入的20%。年轻律师即使足够努力,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和非常的机遇,基本上只能加入拥有20%律师业务收入的80%的普通律师行列,个人收入也就非常有限了。
十、七年之痒——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的新鲜感会丧失。年轻律师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不足,自然难以做大。而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职业衰竭。如果在创业阶段就已经在体力上和心理上出现了疲态,那么在以后漫长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还会有多少的工作激情?与可能的收入下降相比,工作热情的衰退似乎更加可怕。

拓展案源的方法多种,网络宣传是个很好的途径,做法律网站和法律博客都可以。做网站的费用并不会很高,最好有论坛这个互动平台,另外建议自己学会做网站或找网络行业的朋友帮忙。
网站一般要一年半载之后才有效益,不过最好不要过多追求效益,其实当个广告宣传的平台也是很划算的,费用比其它广告便宜很多。
做博客的效果也不错,而且不需要费用,可以在找法网或法律桥等网站申请一个法律博客,不久后,在百度搜索你自己的文章,会有很好的排名。因此,我建议做好做精一两个博客,各大网站都可以做一个。(转载自天涯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law-237386-1.shtml)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年轻律师为何易陷入相对贫困?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马太效应与二八定律所揭示的是一种资源分布与积累规律,即在起点、资源与机会存在差异的前提下,优势一方往往凭借既有基础获得更快增长,最终形成强者更强、弱者相对落后的格局。律师行业虽以专业能力为立身之本,但执业收入的形成机制同时受客户资源、社会关系、市场机会等多重因素影响,专业能力并不自动转化为稳定的业务收入,起步阶段的资源差距容易被时间放大,这是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普遍处于相对弱势位置的根本原因。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指出,年轻律师初入行业时相对于资深律师处于相对贫穷和弱势的地位,经过若干年努力,业务收入虽会像滚雪球一样逐渐增大,但资深律师因起点更高,雪球会滚得更大,两者收入差距不仅未必缩小,反而可能进一步拉大。文章还以二八定律说明,八成律师业务收入集中在两成成功律师手中,年轻律师若无特殊关系与非常机遇,往往只能加入拥有两成收入的那八成普通律师行列。文章并以木桶定律指出,决定律师营收的往往不是业务技能,而是能否获得足够客户,而赢得客户主要取决于社会关系。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因此,年轻律师不宜把全部精力投入单纯的技能打磨,而应同步建设可持续的案源来源,包括梳理已有亲友、同学、前同事等人际网络,选择一两个细分领域持续输出专业内容,形成可被检索、可被信任的个人形象。文章提示,做法律网站、法律博客与论坛互动平台是成本较低的宣传方式,网站通常一年半载后才见效益,不宜过度追求短期收益,把它当作长期广告与专业展示平台更为划算;博客基本不需费用,坚持写作出优质文章,经搜索引擎收录后能带来持续曝光。若长期困于低端业务且无资源积累,收入天花板会较早出现,应有意识地向上调整业务结构。

路径依赖对年轻律师执业有何影响?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路径依赖指事物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该路径产生依赖,此后的选择受既有轨迹制约,转换成本随时间上升。律师执业中的路径依赖主要表现为业务类型、客户层次与人际圈层的自我固化,即早期承接的案件类型会反过来塑造律师的专业标签与客户来源,使后续案源持续沿同一方向聚集,久而久之形成难以脱身的循环。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指出,年轻律师创业初期联系不到大客户,往往从小业务做起,诸如刑事的盗窃案与故意伤害案、民事的离婚案与人身损害赔偿案,都来者不拒。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长期在创收较少的业务中发挥和发展才能,很难由此带来创收更大的业务,反而会一条道走到黑,形成低水平循环。文章还将此与节俭悖论、七年之痒相联系:因财富积累有限而不得不节俭,导致在社会关系与技能提升上投入不足;创业阶段若投入过多时间精力,又可能出现职业衰竭,工作热情的衰退比可能的收入下降更加可怕。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建议在执业初期就设定业务结构的调整节奏,例如在承接小案维持生计的同时,固定比例的时间用于研究目标业务领域、撰写专业文章、参与行业活动,逐步把客户结构从一次性个人客户转向有持续需求的企业客户或特定领域客户。对收费过低、耗时过长且无专业积累价值的案件,应设定取舍标准,避免以忙碌代替成长。同时关注自身职业倦怠信号,合理安排作息与学习节奏,保持长期执业的动力。

律师如何通过网络宣传拓展案源?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律师业务推广属于法律服务市场化经营的组成部分,需在法律与职业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其核心在于持续输出专业内容以获得检索可见性与信任积累,而非一次性广告投放。网络宣传的价值在于把律师的专业判断转化为可被搜索、可被反复阅读的公开内容,使潜在客户在产生法律需求时能主动找到并初步信任该律师,因此其效果具有累积性与延迟性。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指出,拓展案源的方法有多种,网络宣传是很好的途径,做法律网站和法律博客都可以,网站费用并不会很高,最好有论坛这样的互动平台,另外建议自己学会做网站或找网络行业的朋友帮忙。文章说明,网站一般要一年半载之后才有效益,最好不要过多追求效益,当个广告宣传的平台也很划算,费用比其它广告便宜很多。做博客效果也不错且不需要费用,可以在找法网或法律桥等网站申请法律博客,不久后在百度搜索自己的文章会有很好的排名,因此建议做好做精一两个博客,各大网站都可以做一个。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操作上应选定一两个与自身业务定位一致的平台长期更新,内容以解答具体法律问题、梳理实务要点为主,避免单纯自我宣传;注意平台规则与执业规范,不夸大宣传、不承诺案件结果、不泄露当事人信息与案件细节;对留言与咨询及时回应以形成互动,并做好内容备份与自有阵地建设,防止过度依赖单一平台。网站与博客见效周期较长,应纳入长期经营计划而非短期获客手段,切忌因短期无咨询量而放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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