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应邀参加上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会

文章摘要 本文报道了杨春宝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受邀参加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组织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会,对专利资助项目和红盾维权联络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案进行评审。文章强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需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并由绩效、行业、法律等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确保评价方案的合理性、客观性与可行性。杨律师的参与凸显法律合规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重要性,尤其是对知识产权资助和基层维权联络点等公共项目的法律风险防控。文章为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政府绩效评价提供实务参考,展示了法律专家在公共财政监督中的角色与价值。

上海市财政支出项目是否合理?有无成效?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决定邀请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而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绩效评价方案是否合理、客观、可行,则需要由绩效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评价方案进行评审。杨春宝高级律师应邀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专利资助项目和红盾维权联络点项目的评审会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预算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法强调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此外,财政部发布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程序、指标设置、结果应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绩效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并鼓励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在实务中,绩效评价方案需由专家评审,包括法律专家,以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程序瑕疵或法律风险导致评价结果无效。法律专家需重点关注评价指标的合法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止出现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违规采购等违法情形。同时,绩效评价结果通常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法律专家需提示相关法律后果,如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追回财政资金等。因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工作,更是一项法律性工作,法律专家的参与能够有效保障评价全过程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法律专家在绩效评价评审会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法律专家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会中的核心职责是确保评价方案和评价过程符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具体而言,法律专家需要从以下方面发挥作用:首先,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和法律地位,确保其具备独立开展绩效评价的法定资格,且与项目单位不存在利益冲突,避免评价结果因中立性不足而遭受质疑。其次,审核绩效评价方案中的指标体系是否合法,例如评价指标是否涉及违法设定条件、是否侵犯公民或法人合法权益、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等。对于专利资助项目,需关注资助标准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防止出现资助对象不符合条件、资助金额超出法定范围等问题;对于红盾维权联络点项目,需审查其运行是否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第三,检查评价程序是否合法,包括评价对象的确定、数据采集方式、评价方法的选择、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等环节是否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评价结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第四,对评价结果的法律效力进行预判,提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因评价不当导致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风险,并建议相应的应对措施。第五,参与评审会讨论,从法律角度提出修改意见,例如建议增加对资金使用、合同履行、招投标合规性等法律维度的评价指标,或者要求评价机构对某些法律风险点进行专项说明。最后,法律专家还需关注评价报告的法律责任条款,确保评价机构在报告中明确其法律义务,避免因报告瑕疵引发法律纠纷。总之,法律专家的职责贯穿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为评价方案的合法性与科学性提供专业保障。

绩效评价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主体资格风险,即第三方评价机构可能不具备法定资质或与项目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导致评价结果缺乏公信力。防范措施是严格审查评价机构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专业人员资质以及过往业绩,并要求其出具独立性声明,同时建立利益冲突回避机制。二是评价程序合规风险,如评价方案未经专家评审、数据采集弄虚作假、评价方法不科学等,可能导致评价结论被质疑甚至推翻。防范措施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标准化的评价流程,包括方案制定、专家评审、数据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备查。三是评价指标设定风险,例如指标设计不合理、数据来源不合法、权重分配不公等,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防范措施是法律专家参与指标设计,确保指标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不得排除公平竞争、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同时指标应具有可测量性和法律上的合理性。四是评价结果应用风险,如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时,若评价结论存在瑕疵,可能导致行政决策失误,甚至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防范措施是评价结果需经法律专家复核,确保结论有充分证据支持,并明确评价结论的法律性质仅为参考性意见,而非最终行政决定,避免直接作为强制措施的依据。五是数据与信息安全风险,绩效评价涉及大量财政数据和项目单位商业秘密,若泄露可能引发侵权责任或行政责任。防范措施是要求评价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并采取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如加密传输、限制访问权限等。此外,法律专家还需关注评价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通过上述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绩效评价的法律风险,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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