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黑”谁都不行(IT时报)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刑法修正案(七)将黑客入侵普通用户电脑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展开,指出此前刑法仅保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普通网民和企业遭受黑客入侵难以追责。修正案实施后,黑客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获取计算机数据、提供或编写黑客工具等新型行为界定为违法。文章还结合黑客行为未见收敛、执法有效性待检验,以及“人肉搜索”未列入刑法等现实问题,强调法律进步与实务挑战。

3月1日起,国内黑客侵入普通用户的电脑盗取信息或者进行控制,也将面临刑罚。这是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的。

电脑入侵最高可判7年

“以前我国刑法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国内黑客侵入普通网民或者企业的电脑,却没有法律来严格判定是否违法,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黑客行动起来无所顾忌。而修正案出台之后,黑客的这些行为终于可以量刑处理了。”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杨春宝律师给记者分析。

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黑客犯罪最高将被处以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会处以一定的罚金。在腾讯从事安全工作的Coolc表示,相比以前,修正案保护范畴扩大,刑罚力度加大。此外,还兼顾了对新型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内容描述。“从以前的关注入侵转到新型犯罪行为的描述,即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另外对提供黑客工具,编写黑客工具行为,也界定为违法行为。”

黑客行为未见收敛

刑法修正案已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草案去年就已经公布出来,对国内黑客来说,已经知晓。但国内的黑客行为似乎并未有所收敛。

安络科技副总裁谢朝霞告诉记者,“我并没有觉得国内情况有什么变化,近期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例还是很多,甚至是越来越多。”说这话的谢朝霞是中国黑客元老级人物,他曾经的网名深圳浪子、Frankie、老毒物在以前黑客圈都是响当当的。2000年谢朝霞和几名同样赫赫有名的黑客一起转型创办了安络科技,一家提供网络安全防护的科技企业。

记者近日浏览了国内十几家提供黑客技术交流教学的网站,发现这些网站依然十分活跃。一些黑掉某某网站的告示,引来不少网友的跟贴,表达“崇拜”的心情。记者曾经加入过的几个黑客技术QQ群中,还是每天都有“拜师求艺”的对话出现。刑法修正案出台后,惩处网络黑客已经有法可依了,但执法的有效性还有待检验。

  新闻链接

“人肉搜索”未列入刑法

此次刑法修订,人肉搜索和黑客是最受关注的两个热点。和惩处黑客行为顺利列入修正案并通过不同,此前网友十分关心的“人肉搜索”却未列入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公开表示:“‘人肉搜索’,问题很复杂,涉及方方面面。‘人肉搜索’的概念如何确定,这些都还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

  记者手记

  我的黑客经历

2007年,“灰鸽子”很流行,记者也想试试它的威力,于是利用这一木马程序轻而易举地侵入了福建、四川三名普通网友的电脑,看到了他们电脑中所有的文件资料甚至私人图片。另外一次,记者根据一篇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入侵网站文章的提示,仅仅花了1个小时,就攻破了4家论坛型网站,取得了前台管理员权限,可以任意删改论坛上的文章。

当做到这一切时,记者心里就是一种“偷盗“的感觉,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记者被告知这种行为并不违法,被入侵者也无法报案。因为记者入侵的对象不是刑法限定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是设想一下,如果这样的行为放到实体世界会是怎样的?撬开一户陌生人家的房门,进去遛达一圈,有兴趣的话,还可以顺手拿点东西回来。这不就是小偷吗?难道不该受到法律处罚吗?

所幸,刑法修正案出台了,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它把网络攻击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了普通网民和企业。黑客们如果再仗着技术在互联网世界中恣意妄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会落下。(转载自《IT时报》2009年3月6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刑法修正案对黑客犯罪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七)将黑客犯罪的保护对象从原先仅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扩大至普通网民和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这意味着,黑客入侵普通个人电脑、企业服务器并盗取信息或实施控制的行为,首次被明确纳入刑事追责范围。修正案同时提高了刑罚力度,黑客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立法还兼顾了新型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界定,不仅惩罚直接入侵行为,还将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提供或编写黑客工具等行为明确为违法。这一变化解决了以往普通用户遭受黑客攻击后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难以报案、难以追诉的困境,体现了刑事法律对网络空间个人财产权、隐私权和企业数据安全的进一步保护。从实务角度看,该修正案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公诉以及法院定罪量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对遏制黑客犯罪的蔓延具有积极意义。但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实施效果还取决于执法能力、电子取证水平以及跨区域协作机制,实践中仍可能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

黑客入侵普通用户电脑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黑客入侵普通用户电脑并盗取信息或实施控制的行为,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侵入普通网民或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获取该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刑期可达七年,同时还要承担罚金等财产刑。除了刑事责任,黑客行为还可能引发民事侵权责任,被入侵者有权要求黑客赔偿因隐私泄露、数据损坏、系统瘫痪等造成的实际损失。在行政责任方面,违反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实务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法定条件,例如入侵的计算机数量、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导致严重后果等。普通用户若发现电脑被入侵,应及时保留日志、截图、异常文件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企业用户应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日志审计,在遭受入侵后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配合司法机关有效打击黑客气焰。需注意,即使黑客未实际获取数据,仅实施非法控制也可能构成犯罪,因此法律对网络入侵行为的打击是全面而严厉的。

普通用户如何防范黑客入侵并有效维权?

普通用户防范黑客入侵应遵循“预防为主、及时响应、依法维权”的原则。在预防层面,应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安全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不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链接及下载未知来源的软件;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启用双重身份验证,避免在多个平台重复使用同一密码;关闭不必要的远程桌面、文件共享等高风险服务;对于个人敏感数据,应进行加密存储和定期备份。在使用公共Wi-Fi时,避免登录网银、邮箱等敏感账户,建议使用VPN加密通信。在维权层面,一旦发现电脑出现异常弹窗、文件被加密、账号被异地登录等迹象,应立即断网并保留原始证据,包括系统日志、网络连接记录、恶意软件样本、攻击源IP等,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案。报案时应详细说明入侵时间、方式、损失情况,并提供已固定的证据材料。同时,可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举报恶意攻击来源,要求平台协助封禁相关账号或IP。如果黑客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隐私严重泄露,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黑客承担赔偿责任。鉴于网络犯罪取证专业性强,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聘请专业电子数据鉴定机构进行证据固定,以提高立案率和胜诉率。此外,普通用户应增强法律意识,知晓刑法修正案已将入侵普通电脑纳入刑罚范围,不要因“技术炫耀”而触碰红线,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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