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Changjing咨询:我朋友有个鞋店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开的分店,但实际是他个人所经营的。不过他没有营业执照,他说他有关系。他现在就要把这店的48%股份卖给我,合同是我们自己写的基本先这样。
合 同 书
甲方 同志愿意把权属个人(经营权、盈利权)个体所经营的位于福州市皇宇鞋吧001分店所有权的百分之 股份转让给乙方 ,其合伙人 同志愿意拿出肆万元整人民币买下皇宇鞋 吧001分店的百分之 股份,作为双方共持经营权。在合作之前本店任何经济债务由甲方负责。在以后经营过程中,盈利或亏损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分享承担,并双方协商同意,按月分红。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将店面、店铺内的一切机器设备和货物私自转让。如果要转让店面、店内的一切机器设备和货物,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签字以后方可转让。若甲乙双方其中有一方要求退股时,另一方有优先承接权,但具体事宜应按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决定。
另外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虚报帐目,不得以本店名义单方借贷款项。在以后的业务当中,任何一方不能拿客户的回扣,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如发现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虚报帐目或拿客户回扣,应按产品销售价的十倍进行处罚。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于 年 月 日起正式入股生效。
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特立合同俩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贰零零陆年 月 日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担心的:
1、上面合同双方签字后有法律效益吗,有什么内容还要在合同上体现、更有法律效益?
2、因为店面是他的名义租一年,如果他中途跟房东违约不租了或人跑了,房东找我要店面不租给我门了,我在这方面有什么样权利可以做主的,我有没有享有租这店面的权利,他有什么法律责任。
3、如果我们口头承若的事项,没在合同上注名。如果我们有一方没有履行的,该怎样去解决。我们最好要以什么样的形式去承若比较好。
4、如果出现我被骗了情况下,凭上面合同能不能起诉他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5、他有关系可以不做营业执照,上面的合同能体现出店是他的吗?营业执照会重要吗
6、他把股份卖我,合同生效后。我在这店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7、我在做这方面事情时应注意那些事项,才能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请律师帮帮我,帮我解开我的顾虑,谢谢了!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此投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分析如下:由于该店面可能没有登记或者登记为分公司,则在法律上都很难说存在一个“股权”。因此,此“股权转让”是不规范的,如果根本没有登记,那么属于非法经营,双方的协议将可能是无效的,你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分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该分公司在法律上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你的朋友无权处理股份,你们的协议也是无效的。这一点,需要你特别注意!
至于合同约定的具体问题,简单的分析如下:
首先,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对方违约的责任,所以,凭合同将难以实现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第二,正如你自己所知道的,如果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收回店面,你的投资将很难得到保障。
第三,合同约定了在你入股之前的债务由对方承担,如果仅仅是一个条款,则是不够的。双方应当就该店面目前的所有帐目进行清查,然后签字确认,以免将来引起争议。
第四,公司的财务如何管理?意思是谁来管帐,谁来管钱,这个要约定,并且要实际转交出管理权。否则如果你无法掌控店面的财务状况,则合同约定的条款将很难得到保障。
第五,该店写的是“皇宇鞋吧001分店”,该店是不是加盟店?如果是的,则要了解该加盟总部是否允许你的朋友转让股份?如果不允许,则可能终止合作关系、停止供货,你的投资权益将落空。
第六,口头的承诺如果没有写入合同,则产生争议,将无凭无据,很难作为证据使用。
Changjing咨询:我想知道要他拿出什么证明才能体现出这店是他的。如果他有跟总公司签的加盟店的合同,也有营业执照。这样可以吗?
我们要不要在合同里明确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关于用什么证明他对该店的所有权的问题,问题中提到的他跟总公司签的加盟店的合同、营业执照。这些是可以用来证明的,也是最基本的证明文件。如果没有的话,则很难证明他对该店拥有所有权、处置权,甚至很难证明他是合法经营的。
关于利润分配的问题,分红的比例是需要确定的,同时需要确定每个月多大比例的利润用于分红。
关于亏损承担问题,合同已有约定。但是这涉及到该店的组织形式,需要确定该店是否为个体户。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已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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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入股他人鞋店,合同签字后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店面是否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根据律师分析,如果该鞋店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则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您的投资权益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该店以公司分店名义存在但实际为个人经营,且未进行工商登记,法律上难以认定存在独立的股权,因此所谓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合伙或合作经营,需要看是否符合合伙的法律要件。此外,如果该店是分公司,则其财产和经营权属于总公司,个人无权处分股份,该协议同样无效。因此,签字本身不能保证法律效力,关键在于经营主体是否合法。建议您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加盟合同等证明文件,确认其合法经营权,并考虑将投资形式规范为合伙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才能提高合同有效性。
对方中途违约不租或跑路,我有何权利?
如果店面租赁合同以对方个人名义签订,而您未参与租赁合同,那么您对该店面的租赁权没有直接法律保障。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房东仅与承租方(即对方)存在租赁关系。若对方中途违约不租或跑路,房东有权收回店面,您无法直接主张租赁权利,除非您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对方将租赁权转让给您并得到房东同意。在此情况下,您只能依据与对方签订的入股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您的投资损失。但若该合同本身因非法经营或无效,则维权难度更大。为防范此类风险,建议您在入股前要求对方将您追加为租赁合同的共同承租人,或另行与房东签订转租协议,确保您的经营场所稳定。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保证租赁关系存续,若因对方原因导致店面无法继续经营,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约定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口头承诺未写入合同,如何解决争议?
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属于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举证困难。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张口头承诺存在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没有书面证据,法院很难采信。因此,最稳妥的方式是将所有重要承诺书面化,写入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若已发生争议且对方不承认,您可以尝试收集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曾就某事项达成一致。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对方履行;若证据不足,则可能败诉。为避免此类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将双方协商的所有事项(包括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比例、财务管理权限、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逐一列明并签字确认。若后续有新的口头约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记录,或通过邮件、微信等可留存的方式确认。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公证或律师见证,增强证明力。总之,口头承诺不可靠,务必落实到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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