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nut54咨询:我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资源被县政府在公司人员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拍卖,而且县政府还欠公司的欠款,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还有,公司的纯净水厂是公司员工合股办的,也在拍卖范围里面,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请大家帮忙说说。谢谢了。 法律桥网友苏慕村解答:个人认为:自来水公司的地下水资源的使用权,应当是特许经营的范畴,故县政府在未与公司协商将其拍卖,应属于违约。另,纯净水厂系公司员工合股设立,县政府违法拍卖纯净水厂属于侵害他人财产权的行为,你单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
关键词:投融资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nut54咨询:我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资源被县政府在公司人员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拍卖,而且县政府还欠公司的欠款,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还有,公司的纯净水厂是公司员工合股办的,也在拍卖范围里面,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请大家帮忙说说。谢谢了。
法律桥网友苏慕村解答:个人认为:自来水公司的地下水资源的使用权,应当是特许经营的范畴,故县政府在未与公司协商将其拍卖,应属于违约。另,纯净水厂系公司员工合股设立,县政府违法拍卖纯净水厂属于侵害他人财产权的行为,你单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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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关于“企业的国有资产,是否能被县政府无故拍卖?”,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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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41
最后更新:2024年5月8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县政府未经自来水公司同意擅自拍卖地下水资源使用权是否合法?
县政府未经自来水公司协商擅自拍卖地下水资源使用权属于违约行为,因特许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处分。自来水公司可主张政府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流失。
员工合股设立的纯净水厂被县政府纳入拍卖范围怎么办?
纯净水厂系员工合股出资设立属于私人合法财产,县政府将其纳入拍卖范围严重侵害财产权构成侵权行为。员工可向法院起诉确认权属,请求排除妨害、返还原物并赔偿损失,需准备出资证明、股权协议等证据材料。
企业面对政府违法拍卖国有资产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企业面临政府违法拍卖国有资产时,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拍卖决定,同时主张违约与侵权双重责任。建议聘请律师固定证据、申请财产保全,依据行政诉讼法及民法典物权保护条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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