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中介企业法人代表,由于诸多因素造成企业情况衰退,考虑退出离开。我公司是数人共同出资(金额相同),我为法人。请问我现在退出,企业往年情况还行,我应得利益有那些?对以前预提的风险基金等是否可以享有一定比例?谢谢!!
丁慧娴
丁女士,您好!
在法律上,股东的出资不能撤回。若要退出,只能有两种途径,一是股权转让,将您在该公司中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价可以根据评估结果,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二是解散公司,通过决议解散公司,依法清算,以往所提风险基金也是清算财产,最终根据您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全部剩余财产。
杨春宝 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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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能分得哪些剩余财产?
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可分得的剩余财产范围取决于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因此,股东的分配权益仅限于公司全部清偿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剩余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可变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权益等。若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或有负债或税务风险,清算组应预留相应财产或提存。风险基金、盈余公积金等均属于公司净资产,在计算剩余财产时一并纳入。股东在清算中应关注以下几点:第一,确保清算组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义务,避免遗漏债务导致清算责任;第二,对清算财产评估作价应公允,防止低价处置损害股东权益;第三,清算方案需经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需依法报请确认并办理注销登记。实务操作指引:股东应积极行使知情权,查阅清算相关账册和报告;若发现清算义务人存在违法行为,可依法主张赔偿责任。风险提示:若股东恶意处置财产或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争议焦点包括清偿顺序中特定债权的认定、关联交易在清算中的效力以及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加速到期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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