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免除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的职务?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免职问题,结合四川某改制企业股东咨询,明确了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的法律规则,指出可通过董事会决议正常免除其职务。同时强调股东身份的真实性对行使权利至关重要,股东会可通过选举或撤换董事间接控制管理层任免。文章还解答了第二大股东不会自动成为董事长,须经董事会选举的法律要点,为公司治理纠纷提供实务指引。

杨春宝 律师:您好!

我是四川某公司的董事之一,我公司以前是国营企业,但2000年1月时,响应国家号召由个人出资将公司买断。但由于资金庞大,所以由原公司的几名骨干干部集体出资。所以工商管理登记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上都写的是集体企业性质。但政府文件是说将公司卖给原公司经理张某,由出资最多的其中四人(包括我)成立了董事会,并由出资最多的(占20%)张某担任法人代表以及新公司的经理及董事长。

自张某上任以后,独断专行并不将其他股东和董事放在眼里,甚至无理将许多私人开支帐由公司报销。

到了今年7月,张某因公司发展形势良好,欲将其他股东手里的股权收回。要求公司股东退股(按原入股资金价退),其退股资金由公司名义开具支票。现四人的董事会中就有一人退股。对于张某的这种无理跋扈的态度。我表示极为愤慨。欲连同剩下的另一名董事以及未退股的另两名股东将张某弹劾。

请问:① 由于张某的独断和跋扈,能否将他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的职务剔除?
② 张某为了让其他股东能安心退股,“身先士卒”主动退股,在这样比较有利的形式下,怎样将张某赶出公司呢?----我和另外几人还没有退。
③诉讼法律的话,赢面有多大?
④ 张某退股以后,第二大股东的我,是否自动成为董事长呢?

董先生

董先生:您好!

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应由董事会聘用,因此张某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完全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这种正常途径予以免除。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究竟谁是贵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法律上股东会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但在现实生活中,大股东往往通过种种方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而且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甚至可以撤换董事,从而最终控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免。如果你们是公司真正的股东,则可以不受外来干预。

您作为第二大股东,也不能自然成为董事长,必须经过董事会选举。

杨春宝 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如何免除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的职务?”,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如何通过董事会决议免除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则,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因此两者职务的解除也应当通过董事会决议这一正常途径实现。具体操作上,需要由享有提案权的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程序、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规则进行。决议内容应当明确免除现任董事长的董事长职务以及解聘总经理职务,同时可一并选举新的董事长和聘任新的总经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解聘总经理设定了特定条件或补偿条款,应当事先审查并合规处理,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仲裁或违约赔偿争议。此外,若董事长本身是董事,董事会会议只能免除其董事长职位,其董事资格仍保留,除非该董事的任期届满或存在法定解任事由。实务中,为确保决议效力,建议提前核查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比例的要求,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应当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被免职的董事长拒绝配合交接,公司可以依据有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风险提示方面,董事会决议如果存在召集程序违法、表决方式违规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可能被股东请求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因此每一步程序都应当留痕并合法合规。常见争议焦点包括:临时董事会的召集权归属、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以及总经理同时是董事时其表决权是否受限等,都需结合章程和个案情况审慎判断。

股东身份不明确时能否行使弹劾董事长的权利?

如果公司的工商登记、资产评估报告与政府批准文件不一致,例如名义上是集体企业但实际由个人出资,那么法律上谁是真正的股东就会成为核心争议。只有被法律认定为公司股东的人,才能通过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进而通过董事会影响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免。如果股东身份存在瑕疵或争议,建议首先通过确权之诉或行政更正程序明确股权归属。依据公司法原则,股东资格通常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以及实际出资等综合因素判断。内部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股东不一致时,实际出资人需要显名化,通常须获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通过司法确权程序确认。在没有确认股东身份之前,直接行使弹劾权利可能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提出异议,导致决议效力存疑。实务操作指引:第一,收集出资凭证、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证据;第二,核对公司章程和工商档案,查找股东名册记载;第三,如果存在代持关系,应尽快签订显名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风险提示:如果以非股东身份召集股东会或提出罢免议案,会议决议可能被撤销;而且公司原国企改制背景还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合规性问题,需一并审查。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出资与登记的差异是否构成代持、集体企业改制中的产权界定、以及政府文件的效力层级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范围。建议在发动弹劾或罢免程序前,先由专业律师对股权结构进行彻底梳理并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大股东在董事长退股后能否自动成为董事长?

第二大股东不能自动成为董事长。根据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则,董事长只能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具体程序为:首先由股东会依法改选或补选董事,确保董事会组成符合章程;然后由董事会召开会议,在全体董事中选举董事长。即使某位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甚至成为第一大股东,其也不能直接担任董事长,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授权,但该类授权也仅体现为提名权或推荐权,最终仍需通过董事会表决程序确认。在董事长主动或被动退股的情况下,其董事身份会随着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吗?答案是否定的。股权转让和董事身份是两回事。如果董事长转让全部股权,并不当然导致其董事资格丧失,除非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身份是担任董事的前提条件或者股东会另行作出解任决议。因此,第二大股东要想成为董事长,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推动董事会改选。实务操作指引:第一,召开股东会,审议改选董事的议案,确保选举出支持自己的董事;第二,由新任或现任董事召开董事会,提名并选举董事长;第三,修改公司登记信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风险提示:如果原董事长控制公章或拒不配合办理变更,可以凭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此外,需注意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规则,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选举无效。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原董事长在退股后是否有权参与董事会表决、董事会出席人数是否达到法定比例、以及新旧董事长之间对印章和证照的交接义务等。建议在启动程序前,仔细审查公司章程对选举程序的细化规定,确保每一步都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meetlawyer.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