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许经营备案“大限”已近 麦当劳肯德基加紧准备(上海证券报)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经营备案截止日期(2008年5月1日)展开,报道了麦当劳、肯德基等国际知名企业为满足合规要求而加紧准备备案的情况。文章指出,根据条例要求,已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在条例施行后一年内完成备案,否则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律师分析认为,该条例的出台为特许经营提供了更权威的行政法规依据,弥补了此前管理办法法律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及时完成备案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规范经营、避免处罚的必要举措。实务中,企业应委托专业机构(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代理备案,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

对于尚未向商务部予以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来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5.1”大限正在步步逼近。昨日麦当劳和肯德基分别向记者表示,企业已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备案,旨在赶在最后限期之前完成备案工作。

麦当劳昨日给予记者的回复邮件中表示,公司一贯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现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记者收到的肯德基书面说明同样表示,肯德基依照相关规定,已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代理备案工作。按照其细节透露,相关部门已正式受理。

由国务院下发的《条例》于去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已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距离今年5月1日尚有20多天,但有媒体报道称,包括麦当劳、肯德基等巨头在内的知名企业,至今尚未向商务部予以备案登记。在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者并未查询到以上所提企业名称。而按照相关规定,未申请备案的企业,将会受到处罚,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据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介绍,在《条例》颁布之前曾经颁布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法律约束力不够,《条例》的出台为中国特许经营提供了行政法规依据。(本文转载自《上海证券报》2008年4月9日B6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实务要求,特许人申请备案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第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特许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第二,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确保特许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第三,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包括标准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许经营费用、经营期限、区域限制等核心条款;第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涵盖店面管理、产品标准、服务规范、培训体系等,以证明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第五,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还需提供已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如门店照片、经营记录等。此外,若委托他人代理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实务中,材料准备应确保真实、完整,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备案被驳回或后续处罚。建议在提交前咨询专业机构,并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具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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