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给别人代办公司注册,并为其提供注册资金(手续办完后全部抽走),提供注册地址(并非实际提供,仅是在工商登记时候使用)。之后,经代办成立的公司因犯罪被调查的话,为其代办的代理公司会不会因此负责任?或则验资等全部手续都是由个人代办,那么新成立的公司犯事,会不会牵累到此人?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上述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假若该代为成立的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假若代其办理公司的代办公司明知其打算从事犯罪活动而为其代办者,则构成共同犯罪的从犯,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假若仅仅是代为办理公司包括提供资金及注册地址等,而成立的公司并没有从事其他犯罪,但是,该种成立公司的行为本身就涉及到触犯国家刑法第158、159条规定的相关罪名,也构成犯罪,只不过国家公安机关一般很少去进行处理。
再咨询:代理公司只是为了赚取代理费而已,并不知道其所代办的公司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的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被查处,是否会连累到代理公司及代理公司的员工?
代理公司是不是可以把责任都推给其员工?因为他们跟代办的公司之间并未签过任何代理委托合同,全部程序都是员工一手操办的,代理公司的法人只是提供注册资金及后来抽走自己的资金而已。
上海盛先磊律师解答:如果“代理公司只是为了赚取代理费而已,并不知道其所代办的公司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么此种情形下不会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但是一般情形下,帮助虚假出资的代理公司会被要求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代理公司员工的行为一般情形下应认定为公司行为,最终的责任会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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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关于“中介代办公司代他人成立公司后,该公司从事违法活动,代办的代理公司会不会因此负责任?”,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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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代办公司明知客户要犯罪仍有偿代办会担责吗?
若代办公司或其经办人员明知委托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为其提供公司注册代办服务,包括提供注册资金、注册地址或协助办理验资等手续,则该代办行为属于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的一般原则,从犯也应当对共同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只是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通常需要结合客观证据,例如双方沟通记录、收费明显异常、公司经营范围与犯罪活动存在明显关联、代办方曾多次为同类违法主体注册公司等情形。如果代办公司内部存在多人参与且层级分工,则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代办方未直接参与后续犯罪活动,仅提供注册便利并收取费用,也可能因帮助行为而入罪。因此,代办机构在承接业务时应当对客户背景、经营目的进行必要审查,切勿因追求代理费而忽视法律底线。若已陷入此类情形,应及时停止协助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不知情代办的公司犯罪,代办方还有责任吗?
如果代办公司仅为赚取代理费,且确实不知道委托方将利用所设立的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的追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而“不知情”且无合理预见的可能,通常不满足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但是,免除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全部责任。代办公司如果实施了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即使主观上对后续犯罪不知情,也需要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法律要求股东及相关协助方应确保公司资本真实、维持资本充实,代办公司提供过桥资金并抽走资金的行为,实质上破坏了公司资本制度,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实践中,债权人或者清算组可以要求代办公司在抽逃资金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代办公司在注册地址、验资材料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如果其行为属于执行公司职务,通常认定为公司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如果员工存在明显超越职权、私自操作并牟取私利等情形,则可能根据过错程度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内部责任划分问题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规定或劳动合同向有过错的员工追偿。
员工代办公司注册违法,责任应由谁承担?
员工代办公司注册的行为,需要区分属于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员工是接受公司指派,利用公司提供的条件、以公司名义办理业务,且业务收入归公司所有,则通常认定为职务行为。根据用人单位责任的一般规则,员工在职务范围内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外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即使该行为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情节,对外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首先是公司,而不是员工个人。但公司承担对外责任后,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或相关约定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同时,如果员工明知客户从事犯罪活动仍积极协助,或者员工个人从中收取额外好处费并主导违法操作,且公司对此并不知情或未予授权,则员工可能被认定为个人犯罪,需要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层面,司法实践更关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员工不能简单认为“把责任推给公司”就可以免责。而公司也不能以“员工个人操作”为由完全推卸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员工纯属私自行为且公司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为了降低风险,代办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业务审核流程,保存客户委托材料及风险告知记录,并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避免因管理缺位导致公司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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