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解散公司的诉讼,按照财产案件还是按照行为之诉计算诉讼费?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诉请解散公司的诉讼费计算标准展开讨论,核心争议在于该诉讼属于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行为之诉)案件。部分律师认为应按财产标的收取,部分认为公司解散系变更之诉,法院仅作解散判决,不涉及财产分配,故应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文章提示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按注册资本或资产数额计算受理费的做法,提醒当事人关注起诉成本,并建议结合最新诉讼费用交纳规则及当地法院实践预判费用,以妥善安排诉讼策略。

法律桥网友Leongu咨询:一个资产10万圆的公司解散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财产案件的3510元,还是行政案件的100元?

西安博望侯律师解答:当然素按照经济案件收费,按财产标的收取。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诉请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只应当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此乃变更之诉,法院不会也不应当处理公司解散具体操作事宜,更不会就财产分配情况进行判决,故此,不应当按照财产案件进行处理。收费应当10--50元。

上海盛先磊律师解答:同意辛巴哥哥的观点。但是实践之中,很多法院一见到数字,就会按照数字来计算案件受理费的。哈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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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诉讼的诉讼费应按什么标准计算?

公司解散诉讼的诉讼费计算标准在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主流法律观点认为,诉请法院解散公司属于变更之诉,诉讼请求的核心是请求法院以判决方式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而非直接请求法院对具体财产进行分割或给付。法院审理的重点是公司是否具备法定解散事由,例如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判决结果仅确认解散与否,不涉及财产分配方案。因此,此类诉讼在性质上属于非财产案件,应当依照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而不是按照公司资产数额或注册资本作为财产标的额计算。然而,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立案时习惯性依据公司注册资本或资产总额确定收费基数,导致当事人负担额外费用。对此,当事人可在缴费前向立案法官说明案件性质,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的相关法律原则提出异议,必要时申请复议。同时,应当关注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收费指引,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对非财产案件的具体收费标准有差异,提前了解有助于准确预算诉讼成本。

公司解散诉讼与财产案件在诉讼请求上有何本质区别?

财产案件的核心特征是诉讼请求直接指向财产权益的确认、给付或变更,例如要求支付货款、返还借款、分割共有财产等,法院裁判结果会直接影响当事人之间财产数额或权属的变动,因此诉讼费通常以争议财产金额为基数按比例计算。而公司解散诉讼的诉讼请求仅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公司,该请求本质上属于组织法上的行为请求,旨在改变公司的法律存续状态,而非直接请求法院对某项具体财产作出处理。法院在解散之诉中只审查解散事由是否成立,判决主文通常表述为“解散某公司”,不会也不应当对公司资产如何清算、债务如何清偿、股东如何分配剩余财产等问题作出裁判。清算程序在公司解散后另行启动,由清算组负责处理财产事宜。因此,公司解散之诉属于变更之诉中的非财产案件,其裁判结果虽可能间接影响公司财产的最终流向,但诉讼本身并不以财产争议为直接审理对象。若将解散之诉按财产案件收费,实质上混淆了诉讼请求的性质,加重了股东利用司法途径退出公司的成本,也不符合诉讼费用制度按争议实质分类的立法原意。

遇到法院按财产案件收取解散诉讼费时,当事人应如何应对?

当事人在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时,若法院立案部门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或资产总额作为财产标的额计算受理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在立案阶段向法官提交书面说明,阐明解散之诉属于非财产案件的法律性质,并援引诉讼费用交纳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指出法院不应以公司资产数额作为计费基数。其次,若立案庭坚持按财产案件收费,可以先行按法院要求缴纳费用以确保案件顺利受理,同时依法向该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请求纠正收费标准。复议期间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再次,可以检索受诉法院或其上级法院此前发布的相关收费案例或解答,作为口头或书面陈述的参考依据,增强说服力。另外,需要关注最新司法解释或地方高院的规范性文件,因为部分地区已明确公司解散纠纷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最后,如果因费用问题导致起诉受阻,可以考虑通过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途径与法院沟通,必要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最终按财产案件收费,当事人也不必因费用过高而放弃解散救济,因为公司陷入僵局时,司法解散往往是股东退出和解决矛盾的重要途径,应综合评估诉讼价值与成本,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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