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约的“出让方”应当是公司还是股东?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股权转让协议签约主体问题展开,指出股权享有主体是股东而非公司本身,因此股权转让协议的出让方应为转让股权的股东,而非目标公司。文章通过律师解答形式明确:股东向外部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由出让方股东与受让方签署,完成后需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实务中常见误区是误以公司名义签约,需纠正。本文对股权转让实务操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法律桥网友Inlake请教:公司A共由三个股东组成,现其中一股东B拟将其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C(其非A公司股东),此事已经公司A的全体股东开会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但问题是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应该以公司A的名义还是以股东B(也是法人)的名义与收购方公司C签署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向外部人员转让股份的,需要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至于你提出的问题,股权的享有主体是公司股东而不是公司本身,故股权转让只能在出让方股东和收购方主体间进行(可以是公司或个人),所以转让方:股东B  受让方:公司C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召开新的股东会,变更公司章程并同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B和C签署。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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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写公司还是股东?

根据公司法基本原理,股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财产权利,其权利主体是股东个人或法人股东,而非公司本身。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的是公司财产权,并不拥有股东持有的股权。因此,股权转让的出让方必须是转让股权的股东,而非目标公司。实务中,若以公司名义作为出让方签署协议,将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协议效力存疑,甚至被认定为无权处分。正确做法是:出让方为拟转让股权的股东(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受让方为收购方(可以是公司或个人)。签署前需核查公司章程有无特殊约定,若无,则需按照公司法规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确保其他股东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签署后,应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股东及股权比例相关记载,并共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公司误以自身名义签约,应及时更正,否则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还可能引发诉讼风险。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满足哪些程序条件?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遵循法定程序,以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首先,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主要条件,并给予合理期限。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当购买该股权;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实践中,通常需要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未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公司章程有更严格或更宽松的规定,从其规定。实务操作指引:转让前应召开股东会或发出书面通知,取得同意证明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留存备查。风险提示:若未履行通知程序,其他股东可主张优先购买权受侵害,请求撤销转让协议或要求赔偿。争议焦点常见于“同等条件”的认定,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期限、担保等,需确保条件明确具体。

股权转让完成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并非即刻完成股权变更,还需履行内部和外部法定手续。内部手续包括: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等记载,并更新股东名册。外部手续则是向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提交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实务中,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通常需在变更决议作出后30日内申请。风险提示:若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虽然股权转让在协议双方之间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且可能影响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若公司或转让方拖延不配合,受让方可诉请法院要求协助办理。另外,涉及国有股权、外商投资等特殊情形,还需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变更登记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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