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我要咨询:我有一软件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是以无形资产(50万)注册的,准备以50万的价格转让股权51%给另外一公司,想咨询以下问题:
1、如果对方同意这个价格,由于高出原来的无形资产(如果按照注册时的原来的51%资产算是25万),国家是否允许?
2、如果成交,该50万是否属于我个人所有。我该交纳多少税?计算机公式是什么。
上海Cathay律师解答:可以,要评估,缴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二十。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个人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应当如何交纳税务?”,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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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个人股权转让是否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个人股权转让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该登记并非纳税义务发生的前提。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未办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税务角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受让方支付款项(或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与工商登记时间无关。实务中,税务申报通常在完成工商变更前或同时进行,因税务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涉税事项时,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或申报记录,否则不予办理变更。因此,转让方应先完成税务申报并缴纳个税,再凭完税凭证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若未及时办理变更,可能影响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且转让方仍可能被视为股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工商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文件,程序相对简单,但若涉及外资或国有股权,还需额外审批。建议交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办理时限,并协同完成税务和工商手续,确保股权权属清晰、交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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