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咨询:我是即将毕业的某高校研究生,现在正在组建一家建筑墙体材料制造公司。公司股东大概5人左右,总投资规模在100多万。本人出资占总投资的一半以上。本人想尽可能在公司有控制权。求教应采用哪种公司形式比较好: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其它?他们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区别?研究生创业税收上有哪些优惠措施吗?公司要设立董事长一职吗?本人是否应当当法人代表?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简单的说一个公司的组织形式无所谓好坏,只有合适或不合适。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新毕业学生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各地政策各有不同,上海还有专门的天使基金可供申请。公司是否要设立董事长由公司自主决
关键词:投融资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咨询:我是即将毕业的某高校研究生,现在正在组建一家建筑墙体材料制造公司。公司股东大概5人左右,总投资规模在100多万。本人出资占总投资的一半以上。本人想尽可能在公司有控制权。求教应采用哪种公司形式比较好: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其它?他们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区别?研究生创业税收上有哪些优惠措施吗?公司要设立董事长一职吗?本人是否应当当法人代表?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简单的说一个公司的组织形式无所谓好坏,只有合适或不合适。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新毕业学生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各地政策各有不同,上海还有专门的天使基金可供申请。公司是否要设立董事长由公司自主决定,因不清楚贵公司的情况无法发表意见,理由同上。一般法定代表人由大股东担任,具体可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大学生创业,应当选择那种企业形式?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其它?(2006)”,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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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2:59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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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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