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上市公司并购中,业绩补偿机制常常是“标配”,但是,有些标的公司由于主客观原因,其业绩未能达标[1],在需要兑现补偿承诺时,业绩承诺人又选择“赖账”,上市公司不得不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业绩承诺人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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